我的混亂情史:一個男人的自述_三一六、選邊站隊(十一)(2)

作者:落基山上飄過的雪·5個月前

何志斌臉上堆著理解的笑,點頭應道:“我當然理解,嶽老大也懂你的難。所以他特意代我,這是最後一次麻煩你了。”

最後一次?我心頭猛地一,瞳孔微——看來嶽明遠這是真打算跑路了,臨走前還不忘狠狠撈一筆,全然不顧我這種人的死活,把我當墊背的棄子。

何志斌似是看穿了我眼底的波瀾,補充道:“嶽老大說了,他的安全,就是大家的安全。”

安全?不過是他跑路的藉口罷了!跑路是他自己選的路,可他想一跑了之,哪有這麼容易?他不僅坑害國家資產,更欠著曉惠的債——嶽大鵬、嶽明遠父子倆的仇還沒報,我怎麼可能讓他如願以償!

我垂下眼簾,掩去眼底翻湧的戾氣,指尖在桌下悄然攥,指甲幾乎嵌進掌心。表面上依舊不,心裡卻早已定下主意:這父子倆的債,總得有清算的一天。

何志斌走後,我當即起想去外間找蔣,讓幫我查一下銀行章程裡的相關條款,可外間辦公室空無一人,我才恍然想起——上午便準了半天假,讓回去休息了。

無奈之下,我只能親自手,在辦公室的檔案櫃裡翻找起來。層層疊疊的檔案堆得滿滿當當,我足足翻了近半個小時,才從最裡層的檔案盒裡找出了泛黃的銀行章程。我快速翻閱,目準鎖定在“董事長無法視事時的權責接”條款上。

果然,條款容與我的記憶分毫不差:章程中明文規定,若董事長因故無法履行職責,由銀行行長暫時代理董事長一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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