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芳前往縣衙,縣令見是狄閣老邊親衛,不敢怠慢,連忙調出卷宗。李元芳仔細翻閱,發現卷宗記錄極為簡略,現場勘查只提及“財盡失,頸有勒痕”,便草草定為劫殺。對於現場足跡、周邊環境、可能的目擊者等,均無詳細記錄,更未深追查張彪這條明顯的線索。李元芳心中冷笑,這縣令不是昏聵,便是懶政。
如燕扮作走鄉串戶的紅販子,與張彪之妻搭上了話。那張氏起初頗為警惕,但如燕巧舌如簧,又以廉價售賣上好繡線為,漸漸打開了張氏的話匣子。張氏炫耀丈夫近日得了“貴人”相助,發了一筆小財,但當如燕細問“貴人”是誰,錢財來源時,張氏又語焉不詳,只含糊說是“幫忙做了件事得的酬勞”,眼神閃爍,似有憂。
狄仁傑則在張王氏指引下,來到了莊外小樹林的案發現場。時過境遷,現場痕跡已不明顯。狄仁傑仔細勘察了地面、周圍的樹木,以及發現的位置。他注意到,此雖非道,但距離村莊並不遠,並非盜匪慣常出沒之地。而且,他發現距離原位置不遠的一棵樹下,泥土有輕微翻過的痕跡,不像是所為。
“老丈,當初發現時,可曾注意到此?”狄仁傑指著那痕跡問陪同的里正(非張彪)。
里正仔細看了看,搖頭道:“回大人,當時人心惶惶,只顧著檢視張貴,並未留意此地。”
狄仁傑命隨行侍衛小心挖掘那鬆土。挖下約半尺,竟挖出了一個用油布包裹的小木盒!開啟木盒,裡面並非金銀,而是幾封書信和一本賬冊。
狄仁傑展開書信和賬冊,略一翻閱,臉頓時沉了下來。這信是本地一個秘高利貸團伙頭目寫給“合作者”的,容涉及催收、分贓等事,而賬冊則記錄了非法放貸的明細。其中一頁,赫然記錄著張彪的名字,後面跟著一筆不小的“分紅”數額,時間正在張貴遇害之後!而另一封未寄出的信草稿中,竟提到張貴因偶然發現了他們與某位“縣衙朋友”的勾當,並試圖勒索,故而“需儘快置”!
真相幾乎大白!張貴並非簡單地被劫殺,而是因發現了張彪與高利貸團伙乃至可能涉及縣衙某人的勾結,而被滅口!所謂的“劫財”,不過是掩人耳目的偽裝。張彪的暴富,正是來自他作為高利貸團伙在村裡的爪牙所獲得的分贓,以及可能瓜分的張貴原本要用於“封口”的錢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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