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道龍宇洪荒劫紀_第91集:黃帝定製:設百官制、典章制,規範人族秩序(1)

作者:天元殿的呂·6個月前

涿鹿之戰的硝煙在洪荒大地上漸次消散,蚩尤殘部歸降後,炎黃部落聯盟版圖橫黃河上下游,東抵渤海之濱,西至崑崙虛東麓,南達雲夢澤畔,北接燕山山脈,族民逾百萬,大小部落三百餘。然戰後部落雜,事務繁冗,或有部落首領各行其是,賦稅不均、刑律不明之弊漸顯,黃帝軒轅立於阪泉之丘的議事殿中,著殿外往來匆匆的族老與信使,指尖輕叩案上骨簡冊,眸中凝定治世之思。

“人族興,非憑一時戰力,需有長久之制。”黃帝召來風后、力牧、倉頡三位重臣,案上攤開的皮地圖已用炭筆標註出各部落疆域,“昔伏羲定人倫,神農教農耕,今我等當承先祖之志,立規矩、分職守,讓族民知所循、事有歸。”風后曾助黃帝制指南車破蚩尤迷霧,此時須頷首:“部落雜,若無百分理,恐生耗。”力牧掌聯盟兵權,亦附和道:“刑律不明則象生,需定典章以懲惡揚善。”

三日後,黃帝於阪泉議事殿召集三百部落首領,殿中燃起十二巨燭,照亮壁上繪著的“百各司圖”。黃帝手持玉圭,聲音擲地有聲:“今設‘三公九卿’之職,以定朝綱。”他指向圖中首位:“風后為‘天老’,掌天文曆法、祭祀占卜,觀天象以察吉凶,定四時以導農耕;力牧為‘地典’,掌土地劃分、賦稅徵收,按部落疆域定貢賦之數,勿使強弱不均。”

接著,黃帝指尖下移,點向“九卿”之位:“倉頡掌‘文典’,以新創文字記錄典章、戶籍,杜絕口說無憑之弊;大鴻掌‘兵典’,統轄聯盟兵馬,鎮守四方疆域,訓練族中青壯;岐伯掌‘醫典’,承神農百草之學,設醫館治族民傷病,傳養生之道;共鼓、貨狄掌‘工典’,督造農、兵、舟車,助農耕與出行;杜康掌‘食典’,管糧倉儲備,調劑各部落糧荒;儀狄掌‘禮典’,定祭祀、婚嫁、朝會之禮,使人族蠻荒之氣;皋陶掌‘刑典’,定五刑之規——墨、劓、剕、宮、大辟,懲殺人、盜糧、叛盟之罪,罪輕者罰築城、墾荒,罪重者當眾置,以儆效尤。”

各部落首領竊竊私語,有東夷部落首領起問道:“若百擅權、賦稅過重,我等部落當如何?”黃帝早有預案,從懷中取出刻有“監國”二字的青銅令牌:“設‘方伯’之職,每十部落推一方伯,監察當地百履職,若有不公,可持此牌赴阪泉面奏。凡百貪腐、濫刑者,削職奪田;賦稅超三者,廢其令、還其糧。”此言一齣,眾首領皆服,紛紛躬應諾。

制既定,黃帝又命倉頡以新創的象形文字,將典章制度刻於三十餘片巨大的甲之上,立於議事殿外的“典章臺”,供族民觀覽。典章中明定:族民男子十五歲需參與農耕或練兵,子十二歲可學紡織、採藥;部落間爭端需訴於方伯或九卿,嚴私鬥,私鬥致死者,其部落需賠糧百石,主謀刑;祭祀天地、先祖之禮,春祭於阪泉,秋祭於水,各部落需派首領參與,無故不赴者,罰貢賦半年。

為推行政令,黃帝親率風后、力牧巡行各部落,在黃河沿岸的陶唐氏部落,見該部落首領擅自加徵糧賦,將半數糧食囤於私倉,當即召來方伯核實,依典章削去其首領之位,命部落族民重選賢能,所囤糧食盡數分與老弱。在北方的有熊氏部落,有族民因爭奪獵互毆致死,皋陶依刑典當眾置主謀,同時向圍觀族民講解“私鬥”之規,族民皆俯稱“諾”。

數月後,百各司其職,典章遍行聯盟。風后依天象修訂曆法,將一年分為十二個月,告知族民何時播種、何時收割;力牧核定各部落土地,按力分上、中、下三等,上等田每十畝繳糧三石,下等田繳糧一石,弱小貧困部落可免賦三年;岐伯在各部落設醫棚,教族民辨識草藥、包紮傷口,族中傷病者日漸減;倉頡率弟子記錄戶籍,將各部落族民姓名、年齡、田畝數刻於木簡,存於“戶籍府”,便於賦稅與徵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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