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朱標的雙胞胎弟弟_第231章 何為“誠意”(2)

作者:獸獸歐巴·6個月前

他在位期間總共有前後三次給員定薪,把九品十八檔的俸祿標準算得明明白白,還特意刻在皇宮外的石碑上,說是 “永制”,要讓後代子孫都照著辦,就是怕後世皇帝濫發俸祿,養出一群蛀蟲。

朱槿暗自回想那三次定薪的標準:洪武四年第一次定薪,正一品年俸九百石,從一品七百五十石,往下逐品遞減,到了從九品只有五十石。

按當時應天米價一貫錢一石算,正一品年薪約九百貫,從九品僅五十貫。

若參考現代中等城市米價(約 2.5 元 / 斤,一石米約 120 斤,摺合 300 元 / 石),正一品年俸相當於現代 27 萬元,從九品僅 1.5 萬元。

要知道,當時應天周邊普通農戶一家五口,一年省吃儉用需三十石米(約現代 9000 元)勉強餬口 —— 農戶自家種糧不用買,還能靠種菜、養,可從九品員拿著五十石俸祿(1.5 萬元),要養活一家老小,還要付房租(當時應天普通宅院月租約 2 貫,年 24 貫,相當於現代 7200 元)、買筆墨(一支好筆需 500 文,約 150 元)、應付應酬(一次同僚聚餐約 1 貫,300 元),仔細算下來,日子已夠,相當於現代月 1200 多元,剛夠溫飽。

到了洪武十三年又改一次,正一品漲到一千石,還加三百貫俸鈔,看似年一千三百貫(約現代 39 萬元),可沒兩年俸鈔貶值,一貫鈔只能買八斗米,三百貫實際僅抵二百四十石米(約 7.2 萬元),正一品實際年收水到 37.2 萬元;

後來洪武二十五年改按月發祿米,正一品月米八十七石(年一千零四十四石,約現代 31.32 萬元),從九品月米五石(年六十石,約 1.8 萬元)。更糟的是常常用胡椒、蘇木抵俸,一斤胡椒抵兩石米(約 600 元),員家裡吃不完拿去變賣,商人價後一斤僅能換一石半米(450 元),實際收再打七五折,從九品年俸甚至不足 1.35 萬元,相當於現代月 1100 多元。

就說那三百貫俸鈔,剛發行時一貫能換一石米,可沒兩年就貶了值,一貫鈔只能買八斗米,三百貫算下來,比原定的祿米了六十石;更別說用胡椒抵俸了,一斤胡椒要抵兩石米,可員家裡又吃不了那麼多胡椒,拿去變賣時,商人還會價,最後到手的糧食,連七也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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