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沈總徹夜白頭悔瘋了_第254章 名為科研投資,實為包養饋贈(2)

作者:一世從歡·1個月前

「我與沈荀婚姻四年,婚前並未簽署任何協議,婚後我們二人所賺的每一筆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沈荀除去每月給我三千的生活費外,我每月的工資全部補沈家,而沈荀瞞我,長期。大額。持續地將夫妻共同財產贈與婚外第三者,名為『私人科研投資』,實為包養饋贈。」

林書桐聽到「包養饋贈」四個字,差點氣得跳起來,如果不是律師拉住,將會被安上擾法庭秩序的罪名。

姜萊無視沈荀慘白的臉,無視林書桐憤恨的目,繼續按照鐘律給他的稿子陳

「他擅自分夫妻共同財產,嚴重侵犯我的合法權益,被告林書桐明知該款項無合理對價。明知其來源是婚共同財產,仍惡意收,絕非善意第三人。」

「我今日上訴至法院,求的是公平,是讓惡意轉移財產和破壞婚姻的人,付出應有的代價。」

話音落下,法庭的知人一片寂靜,而像羅佳這樣的不知人都懵了,周邊的人也滿是竊竊私語。

每個月給小三三百萬?卻給原配三千?

這已經不是十倍百倍的事,而是一千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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