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世超市與雄競_第82章 協議落定護根基(2)

作者:塞上江南雨·5個月前

接下來的時間,雙方開始細化協議條款。老柏逐字逐句地核對,生怕出現任何對林部落不利的容。

“這裡要寫清楚,河谷地的四至範圍:東至青峰山,西至月牙河,南至石部落邊界,北至林部落居住區,面積為五里。”老柏指著皮文書說道。

“可以。”蘇沐讓阿木在文書上標註清楚,“另外,技支援要明確:石部落派三名種植者常駐林部落,指導雙季蕎麥種植,為期兩年,期間的食宿由林部落負責,但不得讓他們從事無關勞。”

凜補充道:“滴灌裝置的借用期限為兩年,若期間出現非人為損壞,石部落負責維修更換;若因林部落使用不當造損壞,需用礦石賠償。”

阿巖說道:“還款方式也要明確:明年秋收後歸還兩百斤糧食和五十斤利息,後年秋收後歸還三百斤糧食和五十斤利息。若提前還款,按實際借款時間計算利息,減免一半。”

經過一個時辰的反覆磋商,協議終於定稿。協議共十二條,涵蓋土地抵押範圍、借款金額、還款期限、利息計算、技支援、裝置借用、見證人職責、違約理等所有關鍵容。

火部落的烈首領接到通知後,很快趕到石部落,作為見證人在協議上籤下自己的名字,蓋上火部落的印章。

“阿巖首領,蘇沐首領,這份協議是雙方自願簽訂的,我作為見證人,會監督雙方遵守。”烈說道,“希你們能過這次合作,進一步鞏固聯盟關係,共同應對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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