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抗日之我是虞嘯卿_第274章 勞工法和工商法(2)

作者:兜兜鬧不鬧·1個月前

民眾的安全明顯增強。1965年的一項民意調查顯示,百分之八十五的民眾認為“夜間出行安全”,比1960年提高了二十個百分點。

耀在1965年的一次講話中總結道:“治理細化的本質,是把法律從‘管大事’延到‘管小事’。過去,法律只管殺人放火、搶劫盜這些大案。”

“現在,法律要管隨地吐痰、扔垃圾、佔道經營這些‘小事’。為什麼?因為這些‘小事’關係到老百姓每一天的生活品質,關係到城市的文明程度,關係到國家的現代化水平。”

“我們搞法治,不是為了法治而法治。法治的最終目的,是讓老百姓活得更好、更有尊嚴。”

到1965年底,李耀第一個任期結束時,南洋的法治系己經相當完備。從憲法到刑法、民法、行政法。

從經濟法到勞法、城市管理法,法律覆蓋了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民眾的法律意識顯著提升,“遇事找法”開始為社會共識。

1960年代後期,南洋經濟進高速增長期。工業產值年均增長百分之十五,對外貿易額年均增長百分之二十,外匯儲備從兩億元增長到五億元。

經濟高速發展,帶來了經濟關係的複雜化。企業之間、東之間、買賣雙方之間、僱主與僱員之間的糾紛越來越多。

6691

7691

6691貿

:

:

:

8691

5591

調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