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世浮的書_第249章 明朝的法律法規(1)

作者:幻世浮·4個月前

明朝的法律法規系以**《大明律》** 為核心,輔以其他條例、會典及臨時法規,形了相對完備且有時代特的法律制度。其立法思想強調“重典治國”,尤其在明初朱元璋時期表現突出,同時注重法律的教化作用和對中央集權的維護。以下是明朝法律法規的主要容和特點:

### **一、核心法典:《大明律》**

#### 1. **制定過程**

- **草創階段**:朱元璋於吳元年(1367年)命李善長等制定《大明律》,以唐律為藍本,簡化條文,共285條。

- **正式頒行**:洪武三十年(1397年)最終定稿,分30卷、460條,此後為明朝基本法典,子孫不得更改。

#### 2. **結構與容**

- **例創新**:打破唐律“十二篇”傳統,按中央六部制分為**名例律(總則)、吏律、戶律、禮律、兵律、刑律、工律**七篇,強化了法律與行政系的結合。

- **主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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