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席側方,方才還沉浸在得勢喜悅中的馬文遠,臉上的悲慼神瞬間僵住,他猛地轉頭,厲聲嘶吼:「反對!」
他手指著陸遠,緒激地向審判長辯解:「審判長!我強烈質疑原告代理人企圖播放來源不明。與本案毫無關聯的音訊,目的就是混淆視聽,干擾法庭正常審理流程!我懇請法庭駁回其無理訴求,並對其予以嚴肅告誡!」
這老狐狸反應極快,轉瞬就給陸遠扣上了一頂擾庭審的大帽子。
直播間裡,剛剛被他煽起來的網民也紛紛跟風附和。【就是!說不過就玩的?真夠下作的!】【肯定是偽造的錄音!黑心律師為了贏什麼事做不出來?】【審判長別讓他播!這對孫大爺太不公平了!】
審判長眉頭蹙,敲響法槌:「原告代理人,說明你申請播放的音訊,與本案存在何種關聯。」
陸遠彷彿沒看見馬文遠那張漲得通紅的臉,從容不迫地從檔案袋中取出一份材料,遞給法警:「審判長,這段音訊,記錄的是被告人孫德發與其辯護律師馬文遠先生,在本次庭審前的一次私下會面談話。」「其容,直接關係到被告人當庭的神狀態。供述意願,更能印證其辯護人所主張的『品行優良』這一核心辯護觀點的真實。我認為,該音訊與查明本案全部真相,存在重大且直接的關聯。」
話音落下,馬文遠的臉「唰」地一下變得慘白如紙。他怎麼會有這段錄音?不可能!絕對不可能!那次會面,他反覆檢查過,沒有任何錄音裝置!
審判長接過材料和存有音訊的 隨碟,與旁的審判員低聲商議了數秒,神隨即變得格外嚴肅。他抬眼去,目如炬地鎖定馬文遠,語氣不帶半分溫度:「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法庭調查階段,控辯雙方均可申請出示新證據。經合議庭審查,原告代理人提的證據與本案待證事實存在關聯,申請……予以准許。」「現在,向被告人播放該段音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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