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寫師重生:從檔案室到刑偵巔峰_第2章 雨夜卷宗(2)

作者:樓外聽風·3個月前

排除理由:案發時在單位值夜班(有同事證明,但夜間常有臨時外出檢修任務,時間記錄不確)。

備註:走訪中,有鄰居反映其離婚前常與妻子爭吵,原因疑似其妻‘作風’問題。離婚後更加沉默。”

公司修理工。夜間工作。悉城市道路和偏僻角落。有可能接或使用繩索類工(修理工)。離異,獨居,格孤僻。離婚原因涉及“作風問題”——這可能是一個關鍵的“辱”來源。

部分特徵對上了。但為什麼被排除?因為“有不在場證明”,儘管不確。偵查視線迅速轉向了那些有暴力前科、流竄作案嫌疑更大的人員。

這就是“從人到案”思維的典型盲點:過於依賴“經驗”和“首覺”去篩選嫌疑人,缺乏一套系統的行為分析工來指導排查方向,很容易讓那些外表普通、沒有前科但心理扭曲的“形人”網之魚。

林知墨將趙建國的資訊抄錄在筆記本上。這只是一個可能的點,需要更多資訊。

他繼續挖掘。現場照片的某個細節再次吸引了他:三名死者,鞋子都整齊地放在腳邊不遠,而不是散落或穿在腳上。報告裡沒特別說明,只記為“現場狀況”。但這一點,在林知墨看來,可能是至關重要的“簽名行為”。

兇手在殺害們後,特意整理了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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