側寫師重生:從檔案室到刑偵巔峰_第2章 雨夜卷宗(1)

作者:樓外聽風·3個月前

下午的線偏移,檔案室裡更顯昏暗。老檔案張為民己經靠在藤椅裡,手裡著半張《南江日報》,發出輕微的鼾聲。

林知墨的世界卻小到眼前這疊“88·雨夜連環案”的卷宗上。他像一臺的掃描,逐字、逐圖、逐行地檢視著這些五年前留下的、如今己微微發脆的紙張。

他的閱讀方式與這個時代的任何警察都不同。他不是在“看”案卷,而是在“解構”它。

現場勘驗圖:手繪的巷道尺寸、垃圾桶位置、路燈距離。在他腦中,這些簡單的線條和資料迅速重建為三維空間模型,標註出兇手可能的觀察點、接近路徑、行兇位置、逃離方向。第一個和第三個現場,都靠近巷道拐角,視野相對蔽。第二個現場卻在巷道中段,更開闊。為什麼選那裡?是意外,還是兇手在“進化”,自信增加了?

檢報告:語言極其簡略。“頸部索呈水平狀,寬度約1.2釐米,皮下出明顯”。在林知墨的思維殿堂裡,這行字瞬間關聯到法醫學圖譜和力學分析:兇手下手果斷、力度均勻,索寬度一致,說明使用了特定工(不是隨手撿的電線或皮帶),且勒斃過程沒有反覆拖拽或發洩作。殺戮對他而言,更像是完一個“必要步驟”,而非暴力本。這一點,很重要。

被害人社會關係調查筆錄:三份筆錄,來自不同的工廠、街道,詢問件也不同。但結論卻離奇地相似:“格溫和、作風正派、無複雜社關係、未與人結怨”。高度的一致,往往意味著篩選的標準。兇手不是在隨機尋找目標,他在挑選“符合他某種標準”的。這個標準,很可能就是“好孩”。

他的目再次回到三起案件的日期:1988年3月17日,1988年7月21日,1989年3月19日。

間隔:124天,然後24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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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調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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