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邊關一小卒_第154章 嚴法度 塑軍紀(1)

作者:宗門大師兄·1個月前

崔相掌權時期,律法嚴苛殘酷,輒株連連坐,百姓輒得咎,苦不堪言。一人犯法,全家遭殃。一族有罪,九族連坐。那些嚴刑峻法,不是為了維護正義,而是為了恐嚇百姓,讓他們不敢反抗。而貪汙吏、豪強劣紳卻能鑽律法空子,橫行霸道,欺良善。他們有的是銀子,有的是關係,有的是手段,律法在他們眼中,不過是一紙空文。溫卿攝政之後,深知前朝律法弊端,當即下令,召集朝中清廉老吏、法學大家,著手修訂新朝律法。這些人有的是被崔相排的前朝老臣,有的是居鄉里的法學名士,有的是在北軍中擔任軍法的清廉吏。他們齊聚一堂,日夜討論,逐條審議,刪繁就簡,去蕪存菁。

歷時一月,新的《景和律》修訂完。溫卿親自審閱,定下“寬嚴相濟、恤民生、嚴懲貪惡”的核心準則。他下令,刪減前朝種種酷刑,廢除連坐、株連九族等苛法。一人犯罪,一人當,不牽連家人,不禍及親族。對盜、鬥毆等輕罪,減輕刑罰,以教化、勞役為主,給予百姓改過自新的機會。一隻,不再砍手,而是罰勞役三個月;打一架,不再杖責一百,而是關幾天反省。對於那些因為貧困而被迫犯罪的百姓,府要先救濟,再教育,實在不改,才施以懲罰。

而對於貪贓枉法、欺百姓、燒殺劫掠、謀逆作等重罪,則加重懲。貪腐銀錢超過十兩者,便要革職流放;超過百兩者,斬首示眾;節特別嚴重者,誅殺不赦,絕不姑息。那些魚百姓的貪汙吏,那些橫行鄉里的豪強劣紳,那些燒殺搶掠的土匪惡霸,都在嚴懲之列。同時,律法明確規定,百姓蒙冤可逐級上告,地方員不得阻攔。縣不判,告到州。州不判,告到府尹;府尹不判,告到京城。冤案錯案一經查實,嚴懲主審員,該撤職的撤職,該流放的流放,該殺頭的殺頭。府斷案需以證據為準,不得屈打招,保障百姓基本權益。沒有證據,不能定罪;證據不足,不能判刑。那些靠刑訊供、屈打招的惡吏,一旦查實,嚴懲不貸。

新律法頒佈天下,各州郡縣悉數張告示。白紙黑字,蓋著攝政王府的大印,在城門口、街巷口、村口,風吹過,紙頁沙沙作響。百姓紛紛駐足觀看,有人識字,就唸給不識字的人聽。得知苛政酷刑被廢除,貪腐惡徒被嚴懲,無不拍手稱快,奔走相告。以往百姓汙吏、豪強欺,告狀無門,有冤無,有苦無說。如今新律法撐腰,終於有了活路。有人跪在告示前,老淚縱橫。有人拉著衙役的手,千恩萬謝。有人捧著新律法的抄本,視若珍寶。天下百姓對溫卿的擁戴,又添了幾分。新政律法,自此深人心,大靖朝的法治秩序,漸漸步正軌。而朝中那些心存僥倖的貪汙吏,見新律法嚴苛,皆是心驚膽戰,再也不敢肆意妄為。有人悄悄退還了贓款,有人主辭去了職,有人夾起尾做人,再也不敢囂張跋扈。場風氣,愈發清明。

兵權,乃是攝政基。溫卿本就以北軍起家,麾下兵馬驍勇善戰,可天下初定,軍隊編制混雜,降軍、軍、邊軍各行其是,若不整編,必留患。那些降軍,原本是朝廷的兵,被北軍打敗後歸降,人心不穩,紀律鬆弛。那些軍,原本是崔相的兵,養尊優,軍備廢弛,戰力孱弱。那些邊軍,原本是各藩鎮的兵,各懷鬼胎,聽調不聽宣。若不整編,遲早出事。

卿當即下令,以北軍為核心,推行三三制深化整編,對天下兵馬進行全面梳理。他將全國軍隊劃分為軍、邊軍、城防軍三大系。軍駐守京畿,護衛京城安全,由北軍銳擔任,首接聽命於攝政王。人數十萬,裝備最好,訓練最,是天下最強的軍隊,也是溫卿最信任的嫡系。邊軍駐守北疆、南疆等邊境要塞,防範外敵、草原部族滋擾,由歸順的銳邊軍與北軍一部組。人數三十五萬,分駐各邊境要地,負責守衛邊疆,抵外敵。城防軍駐守各州郡縣,維護地方治安,清剿匪患,由降軍整編而朝廷與地方雙重管轄。人數二十萬,分駐天下各州縣,負責維持地方秩序,鎮,剿滅土匪。三大軍隊各司其職,互不干擾,又相互制衡,編制清晰,權責明確。

整編之後,溫卿下令,全軍定期練,不得懈怠。每月一次小,每季度一次大,每年一次全軍會。尤其強化神機營、炮營的擴編與訓練,命火司趕製火銃、大炮,更新軍械,提升軍隊熱武戰力。神機營從五千人擴編至一萬人,火銃從一千二百支增加到三千支。炮營從三十門紅大炮擴編至五十門,炮彈儲備增加一倍。同時,完善軍規軍紀,嚴士卒欺百姓、劫掠擾民。誰敢搶百姓一隻,杖責五十。誰敢闖百姓的家門,斬首示眾。優待普通士卒,按時發放糧餉,從不拖欠。卹戰死將士家屬,從優從厚,讓將士們沒有後顧之憂。

短短數月,北軍戰力大幅進。原本混雜的軍隊,變得紀律嚴明,訓練有素,軍械良,尤其是神機營與炮營,己然為天下最銳的戰力,無人能敵。那些降軍,經過整編和訓練,也胎換骨,不再是當初的烏合之眾。那些軍,經過淘汰和補充,也煥然一新,不再是當初的養尊優。那些邊軍,經過整編和統一指揮,也不再各行其是,而是聽命於攝政王。麾下眾將對溫卿愈發忠心,全軍上下,只認攝政軍令,不認其他。軍心穩固,為溫卿攝政最堅實的後盾,也為天下安定築牢了武力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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