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吃好吃的去_走,消夜去(2)

作者:刺蝟雞·2個月前

儘管“悽悽一聲”,張北海仍要借角之口讚歎,“這是北平最好的時候。”

你想呀,冬夜裡,風如刀割,呵氣冰,聽見深巷裡賣羊頭的一聲吆喝,立即從溫暖的被窩裡爬出來,哈著白氣,把小販領進門。接著就看他橫起一把雪亮薄刃,飛快地片兒羊臉,再撒上一把椒鹽,送到自己手中。付了錢,鑽回被窩裡大口撕扯著吞下,香漫天徹地,紮實渾厚,口縷縷,參差其間,可不就是最好的時候?

真像,和食

平常再怎麼錦玉食的人,也老想著吃點兒完全不利於腸胃消化營養全無口味魯的東西,於是趁著半夢半醒的糊塗勁兒,放縱自己做些邪惡勾當。所以白天裡大太底下惴惴不安不敢吃的東西,到了夜晚就有了堂而皇之的理由去用。一碗鴨粥香聞十里,配上辣味炒蜆、蝦醬通菜和蒸魚腸,嚨時,達到死的一瞬,雖死無憾。

大概也是明白這些道理,魯迅即使吃壞了牙齒,也還是會拿甜食當消夜。

朋友送了他河南柿霜糖,“圓圓的小薄片,黃棕,吃起來又涼又細膩”,他覺得是好東西,一次便吃下一半。許廣平說,柿霜涼,“如果角上生些小瘡之類,用這一搽,便會好。”魯迅連忙將餘下收起,預備將來角生瘡時搽。誰知碼字到深夜,想了想又不甘心,“因為我忽而又以為角上生瘡的時候究竟不很多,還不如現在趁新鮮吃一點”,不料一吃,又下去大半。

倒也無需自責,畢竟是搞創作的,本就需要沈浸於黑夜,吃消夜也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

據說張玲每日中午起床,天亮才睡,《夜訪張玲》裡形容是與月亮共進退的人,睡覺前還不忘從公寓往下,留意專做下班售票員生意的小販們曼聲兜售著麵包。

便西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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