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我,檔案科警察,橫推京海_第11章 千禧年初,鐵證微光(2)

作者:愛吃鹽菜肉的王聖子·2個月前

“材料1、2:涉案人員‘疤臉’(綽號)特徵(右額疤、左臂紋)在98、99年兩起娛樂場所糾紛中出現,事主均為外地人,均‘和解’理,疑有慣犯或涉惡可能。

材料3:1999年12月,有不明份男子打聽半年前租住金悅招待所303房的湖南籍黃姓子(疑與娛樂場所工作有關)。特徵:本地口音,三十歲左右,一胖一瘦,深夾克。與材料1、2中人員活區域(娛樂場所)及行為模式(針對外地人?)或有潛在關聯。注:該黃姓子己於1999年3月因與夜總會客人糾紛被記錄(見索引卡-治安-9903-西城-外來人口檢查)。”

他沒有寫下任何結論,只是將客觀事實並列,並點出了“活區域”、“行為模式”的潛在相似,以及“黃姓子”與娛樂場所的關聯。任何一個有經驗的刑警看到這些被集中呈現的線索,都會本能地產生警惕和聯想。

做完這些,他將這些卡片放索引盒中“娛樂場所治安”部分比較顯眼的位置。然後,他像往常一樣,繼續理其他歸檔檔案,首到下班。

接下來的幾天,陳默一邊理日常歸檔,一邊耐心等待。他像潛伏在草叢中的獵人,安靜,專注,不痕跡。

機會在三天後到來。安欣和李響再次來到檔案室,這次是來歸還年前借閱的那批舊案卷宗,並調取另外兩份材料。手續辦完後,安欣順口問了句:“陳默,最近有沒有整理出什麼新的、覺得有點意思的線索關聯?特別是跟市場、娛樂場所這些地方有關的。”

陳默心裡有數,臉上出恰如其分的、略帶不確定的表:“安警,您這麼一問……我這兩天整理技中隊歸檔的一些零散材料,倒是看到幾份,覺得……好像能擱一塊兒想想,但也不知道有沒有用。”

“哦?什麼材料?”李響也來了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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