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我,檔案科警察,橫推京海_第15章 深痕之下,暗流交匯(1)

作者:愛吃鹽菜肉的王聖子·2個月前

七月流火,檔案室像一口巨大的燜鍋,舊吊扇的葉片攪著沉悶灼熱的空氣,卻驅不散那從牆壁、櫃、乃至每一頁紙張深出來的、經年累月的悶。陳默的短袖襯衫後背,經常不到中午就洇溼一大片,但他端坐的姿勢、翻閱卷宗的速度、筆尖在卡片上劃過的軌跡,依然穩定得如同機校準過一般。

安欣和他合作的《關於新型毒品利用學生創業渠道滲校園的風險研判與防控建議》報告,在兩週前以刑偵支隊和檔案科(聯合署名)的名義,遞到了市局辦公室和分管刑偵的副局長案頭。報告沒有點名任何個人或店鋪,而是以近年來若干起利用新興行業、新商業模式為掩護的經濟犯罪和毒品犯罪案例為基礎,結合近期校園周邊治安態,系統分析了犯罪手法的演變規律、高風險的行業與人群特徵,並提出了加強部門資訊共、針對普法宣傳、重點行業背景核查等一攬子預防建議。

報告語言平實,資料詳實,對策,很快得到了局領導的批示肯定,被轉發給毒支隊、經文保(高校安全)部門以及各分局參考,並要求結合實際細化落實。安欣興地告訴陳默,隊裡和局辦都認為這份報告“很有預見和實戰價值”,甚至考慮將其中的部分容改編面向高校新生的安全教育材料。

陳默對此只是點點頭,繼續手頭的工作。他知道,報告的價值不在於它首接阻止了高啟盛涉毒——事實上,他無從得知高啟盛此刻的真實境——而在於它在整個京海市公安系統部,尤其是在高校安全領域,拉起了一道更高、更的預警網。高啟盛的小靈通店,以及任何試圖以類似模式接學生的潛在毒品販子,都將在這張網的監控之下,作難度和風險呈幾何級數增加。這是一種系統的防,比他個人任何首接的、冒險的警告都要有效和穩妥得多。

這天下午,陳默正在整理一批法制科移過來的、歷年檢察院“不起訴決定書”和法院“判決書”的歸檔副本。這些法律文書堆積如山,記錄著無數罪案的終點與法律的裁量。工作枯燥,但陳默看得極其仔細,尤其關注那些“犯罪節顯著輕微”、“證據不足”、“當事人和解”等原因導致不起訴或輕判的案例,以及經辦法、檢察、案件最初承辦民警的資訊。

這是一種反向的“深挖”。從結果回溯過程,有時能發現被正常流程掩蓋的異常。比如,一起看似普通的故意傷害(輕傷)案,雙方和解,不起訴。但傷害的起因模糊,傷鑑定時間微妙,調解過程異常迅速,而最初理案件的派出所民警,簽字欄的名字是——曹闖。時間,1995年。

陳默的目在那個名字上停留了幾秒。曹闖。市局副局長,李響的師父,趙立冬那條線上若若現的人。他記下案卷編號,將其歸“不起訴-傷害-1995”類別,繼續翻閱。

下一份,1997年,一起數額不大的詐騙案,嫌疑人被抓獲後“突發疾病”,取保候審,後因“證據發生變化”撤案。辦案單位是市局經偵支隊,案件彙報材料上有曹闖(時任經偵支隊副支隊長)的籤批意見:“鑑於嫌疑人狀況及證據況,同意依法辦理。” 措辭嚴謹,符合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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