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我,檔案科警察,橫推京海_第70章 材料里的“靜園”(1)

作者:愛吃鹽菜肉的王聖子·2個月前

趙永革那份名為“風險排簡報”、實為“試探訊號”的材料,如同投深潭的一顆石子,在辦公室的臺賬上盪開一圈漣漪後,便迅速沉了檔案海洋的底部。張秋萍的應對策略是“冷理”,不擴散,不回應,但留痕備案。這份理意見,陳默嚴格執行,將簡報歸檔,記錄在案,之後便不再主提起。

然而,陳默清楚,趙永革既然出了招,就不會就此罷手。那份簡報只是個引子,真正的作,或許就藏在接下來那些看似例行公事、卻可能暗藏玄機的“通機制”日常流程中。

果然,幾天後,泰建公司那位海歸助理周雅,過剛剛建立的“聯絡員”渠道,向經偵支隊提了一份“補充材料”。材料名義上是“應首次通會上貴方要求,進一步提供我司在供應商資格審查及部廉潔防控方面的部分制度細則及執行案例”,厚厚一沓,裝幀,還附了目錄。

按“通機制”的檔案要求,這類非涉的、企業主提供的背景材料,經聯絡員(趙永革)初審後,認為有價值的,可以影印一套報送辦公室備案,以便“全面掌握況”。於是,這份“補充材料”的副本,在週五下午,被經偵支隊的勤送到了陳默手上。

“趙支隊讓送過來的,說是泰建那邊給的補充材料,讓辦公室也存一份。”勤放下檔案袋,例行公事地說道。

“好的,謝謝。”陳默接過檔案袋,登記了來源、事由和日期。等勤離開,他拆開袋子,將裡面那摞裝訂整齊的材料取了出來。

材料確實很“規範”。前面是泰建公司的《供應商准及分級管理辦法》、《採購招標管理實施細則》、《員工商業行為與道德準則》等部規章的節選,中英文對照,條款清晰,用詞嚴謹,堪比國企業的控標準。後面附了幾個“執行案例”,描述了公司如何過嚴格的背景調查,拒絕了某家資質有瑕疵的供應商;如何在招標過程中發現並理了一起部員工與投標方的不當接;以及公司審計部如何查了一起虛報差旅費用的違規行為,並對當事人進行了嚴肅理。

通篇看下來,泰建公司簡首是一個“守法經營、治理規範、控嚴”的典範企業,與審計報告約指向的、以及坊間傳聞中的那個“陳泰”,判若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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