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我,檔案科警察,橫推京海_第90章 整合(1)

作者:愛吃鹽菜肉的王聖子·2個月前

野鴨湖畔的死亡氣息,在市局法醫中心的解剖室和痕檢實驗室裡,被轉化為一沓沓冰冷、確、散發著消毒水和化學試劑味道的技報告。郭文傑辦公室旁的小會議室,臨時為了“趙永革被殺案暨李兵誣告陷害案聯合專案組”的核心研判室。西面的白板上滿了現場照片、人關係圖、時間軸、證照片,以及用不同記號筆勾畫出的問號和箭頭。空氣裡瀰漫著濃重的煙味、咖啡味,以及一種近乎凝固的專注和焦灼。

張秋萍和陳默是會議室僅有的非偵查專業人員,但他們的位置至關重要——佔據了一張長桌的一端,面前堆滿了從辦公室帶來的、經過重新分類和加理的檔案盒、臺賬索引,以及一臺連線著部資料庫的筆記型電腦。他們的任務,是按照郭文傑的要求,整合所有看似散的線索,尋找那個“最不合理的點”。

會議從清晨持續到午後,各小組番彙報。

法醫組率先發言,負責主檢的法醫老秦面嚴峻:“經過系統解剖檢驗,確認死者為趙永革無疑。死亡原因:機械窒息合併顱腦損傷。過程推斷:死者生前先被鈍(符合圓柱形,如棒、扳手)猛擊左後枕部,導致昏迷;隨後被繩索(與現場發現的尼龍繩斷裂端特徵高度吻合)勒頸致死。死亡時間,據胃消化程度、腐敗程序及湖水溫度等因素綜合判斷,應在4月12日深夜至13日凌晨之間,與手錶停擺時間基本吻合。無其他約束傷、抵抗傷,符合被突然襲擊、迅速控制的特點。未檢出常見毒。另外,在死者指甲,提取到微量不屬於其自的皮屑組織,己送DNA檢驗。”

“手錶停在2點17分,這個時間點很確。是遇害時間?還是拋水時間?”孟德海問。

“無法確到分。手錶可能在襲擊過程中損停擺,也可能在拋水時撞擊或浸泡停擺。但結合其他檢驗,凌晨時分遇害的可能最大。”法醫回答。

痕檢組接著彙報:“現場發現的尼龍繩,是最常見的建築或貨運捆綁用繩,本市數百家五金店、建材市場有售,追查來源難度極大。繩索斷裂端的磨損痕跡顯示,是承了超過其負荷的突然拉力導致崩斷,很可能是兇手在拖拽或固定時用力過猛所致。繩索上提取到的微量跡和皮組織,經初步比對,與趙永革DNA相符。此外,在繩索中段,發現了一極細微的、不屬於趙永革的纖維附著,為深藍,材質待進一步分析。”

“拋現場周邊,包括通往湖邊的幾條土路,進行了地毯式搜尋。發現了幾新鮮的汽車胎印,但車型常見,且被雨水和後來車輛部分破壞,價值有限。在距離拋點約五十米的一蘆葦叢下,發現了一個被丟棄的、沾有湖泥和許油漬的勞保手套(右手),側有磨損,但未提取到清晰指紋。手套是市面上最常見的帆布手套,追查同樣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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