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我,檔案科警察,橫推京海_第106章 裂痕(2)

作者:愛吃鹽菜肉的王聖子·2個月前

然而,陳默的注意力卻被意見稿末尾,審計組列出的一份“需進一步核實或補充說明事項清單”吸引了。清單不長,其中一條寫著:“專案採購的‘高畫質三維掃描建模系統’(合同編號:TSG-2021-008),中標供應商為‘東方數字科技有限公司’,但其核心部件‘多像模組’的提供商,經查為‘先鋒(深圳)有限公司’。請專案單位說明,該模組的技引數選定、供應商確定及採購流程是否符合相關規定,並提供該模組的終端使用者使用況報告。”

“東方數字科技”……陳默記得,這正是“文博傳承有限公司”在數字技領域的關聯企業之一。而“先鋒(深圳)”,這個名字似乎在哪裡見過……他快速回憶,立刻想起,在之前整理移省專案組的、關於“幽靈信使”網路的部分資金流水中,似乎有一筆來自海外、經過複雜倒手的資金,最終流了一家名為“先鋒”的離岸公司,而這家離岸公司註冊地的代理機構,與“先鋒(深圳)”的某位前高管有關聯!

這絕不僅僅是簡單的裝置採購!這個“多像模組”,聽起來像是某種高階偵查或監控裝置的核心部件!一個古籍修復專案,需要用到這種級別的專業像模組?而且,供應商鏈條如此曲折,涉及有可疑資金往來的公司?

陳默的心跳微微加速。他沒有聲張,只是將這份審計意見稿的電子版,連同他注意到的這個疑點,用加方式單獨發給了張秋萍,並在附件中簡要標註了自己的疑問。

幾分鐘後,張秋萍的線電話打了過來,聲音很低:“來我這邊一下。”

陳默走進張秋萍的小隔間。張秋萍關上門,指著電腦螢幕上那份審計意見稿的截圖,神嚴峻:“這個‘多像模組’,我之前在經手一份省廳下發的、關於‘科技強警’裝備目錄的檔案時,好像見過類似描述。那是用於證檢驗、檔案鑑定,甚至……某種特殊監控場景下的專業裝置,通常只有刑偵、技偵或國安部門才會配備,管控很嚴。圖書館修復古籍,用這個幹什麼?”

“修復只是個幌子。”陳默低聲道,“真正的用途,可能和監聽、監控有關。王振華是技專家,田啟明代他採購過‘特種安全裝置’。這個模組,會不會就是用來組裝某種非法監控裝置的部件?過圖書館專案這個渠道,以‘修復裝置’的名義採購進來,然後被王振華或其同夥,改造他用?”

“很有可能。”張秋萍點頭,眉頭鎖,“而且,審計意見在這個時候出來,還特別點到這個模組,有點蹊蹺。像是有人想用‘審計發現問題’的方式,將這個模組的存在和疑點,半公開地丟擲來,既是一種‘切割’(表明我們發現了問題),也是一種……‘提醒’或‘試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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