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發前一個星期,嘉縣下了場雨。不大,細細的,把縣醫院門口那條梧桐路澆得溼漉漉的,葉子上的水珠往下滴,一滴一滴的,像有人在哭。吳芳撐著傘站在馬路對面,不是來看病的,是來看人的。
己經在這裡站了快一個小時了。知道劉軍五點半下班,知道他通常會走東側門,知道他會經過那個報刊亭買一瓶水,然後沿著梧桐路往公站走。太瞭解他了,瞭解他的每一個習慣、每一條路線,甚至他走路時哪隻腳先邁出去。瞭解一個人十幾年,就會變這樣,像一本翻爛了的書,每一個字都刻在腦子裡,閉著眼睛都能背出來。五點半過了,劉軍沒出來。五點西十五,六點,六點一刻。站在雨裡,傘面上的雨滴越積越重,傘骨被得微微彎下去。握著傘柄,手指冰涼,雨水順著傘柄往下淌,淌到手背上,涼得發疼。
六點半,劉軍從側門出來了。不是一個人。他後跟著七八個人,有男有,說說笑笑。他穿著白襯衫,袖子捲到胳膊肘,手裡拿著一把傘,但沒有撐,雨淋在他肩膀上,他也不在意。旁邊有個同事跟他說話,他轉過頭去聽,笑了一下,角翹起來,左邊比右邊高一點,那個看了十幾年的笑。他瘦了點,但神很好,整個人像剛被雨洗過,乾乾淨淨的,亮亮堂堂的。有人喊他“劉主任”,他擺了擺手說還沒正式下文呢,別。旁邊的人起鬨,說早晚的事,先起來。他又笑了,這回笑得更開,出一排白牙。
吳芳站在馬路對面,隔著雨幕看著這一幕,手裡的傘柄被攥得咯吱咯吱響。看著他們往路邊的飯店走,看著有人拍劉軍的肩膀,看著劉軍幫一個同事撐傘,看著他們走進那家從來沒進去過的飯店,玻璃門關上了,裡面的燈暖黃的,過玻璃上的水霧,模模糊糊的,像另一個世界。站在那裡,雨越下越大,傘己經撐不住了,雨水順著傘面流下來,流到上,也沒。想起自己這半年的日子,一個人住在那間出租屋裡,晚上睡不著,翻來覆去地想他,想他為什麼不回訊息,想他是不是己經有了新歡,想他會不會後悔。想著想著天就亮了,亮了就起來,起來了就去上班,上班回來又一個人,一個人又睡不著。日復一日,像被什麼東西推著走,走不快也停不下來。而他在這裡,升職,請客,跟同事說說笑笑,日子過得比分手前還滋潤。憑什麼?
轉過,走了。雨打在傘面上,啪啪的,像誰在敲。走得很慢,鞋踩在積水裡,濺起水花,溼了,涼涼的,在小上,也不覺得。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那個念頭像一顆種子,在雨裡泡脹了,發了芽,從腦子裡往外鑽,鑽得太突突地跳。
案發那天,22號,下午兩點就到了紅太賓館。房間是提前訂好的,201,靠走廊盡頭,挨著消防通道,安靜,有人來。選這間房是有考慮的,反覆推演過很多遍,每一個細節都反覆想過,想得多了,連自己都覺得那不是殺人,是一道計算過的數學題。放下包,把窗簾拉上,檢查了房間的每一個角落——窗戶能不能開啟,隔音好不好,床底能不能藏東西。然後坐在床邊,等著。等到天快黑,等到路燈亮了,等到樓下人民路上的車越來越,等到手機螢幕上的時間跳到九點,撥了劉軍的號碼。
響了三聲,那邊接了。“喂。”聲音還是那個聲音,不大,有點啞,像是剛從睡夢裡被吵醒,又像是正在忙別的事。
“劉軍,是我。”的聲音很平靜,平靜得連自己都覺得陌生。“我有話想跟你說,能見一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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