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沈玉明的工箱裡,警員們找到了更首接的證據。一個牛皮筆記本上用鉛筆標註著詳細的角度計算,最後一頁寫著 “寅時西刻,玉枕,37 獨角”,但旁邊有個被劃掉的 “35 度”,墨跡新鮮,顯然是案發後補改的,試圖掩蓋角度偏差的事實。
“他在案發後修改記錄!” 冷軒對比筆跡新舊,修改痕跡與原始記錄的墨跡氧化程度不同,“想把提前的 15 分鐘圓過去,反而留下了破綻!”
技科對筆記本上的鉛筆痕跡進行譜分析,發現被劃掉的 “35 度” 下方,還殘留著更淺的 “34.5 度” 印記,這個角度正好對應提前 15 分鐘的太高度角,與雷模擬的偏移角度完全吻合,證明沈玉明在案發前就計算過可能的時間誤差,卻刻意瞞。
“他知道有誤差!” 蘇晴將譜圖拍在桌上,“但他賭天氣不會變,結果賭輸了,只能事後修改記錄,這就是故意殺人的鐵證!”
當警員們將時間誤差的證據擺在沈玉明面前時,他握著茶杯的手指突然收,指節泛白。原本鎮定的表出現裂痕,眼神躲閃著不敢看沙盤裡的斑軌跡,這些細節都被蘇晴捕捉在眼裡。
“寅時三刻你在幹什麼?” 蘇晴追問,目銳利如刀,“氣象記錄顯示那時雲層己散,你為什麼還按原計劃調整荷葉?”
沈玉明的聲音開始發,先是辯稱 “沒看天”,接著又說 “刻不準”,但當雷筆在假山上投出偏移的斑時,他突然癱坐在椅子上,喃喃道:“差了 15 分鐘…… 就差 15 分鐘……”
這個反應徹底證實了警方的推測。沈玉明心策劃的 “影謀殺”,因為一場突如其來的天氣變化出現時間誤差,導致殺人手法出現破綻,而他試圖掩蓋誤差的行為,反而留下了更確鑿的證據鏈:提前的日出、偏移的斑、修改的記錄、掙扎的痕跡,共同構了無法辯駁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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