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怪小說譯著_第7章 黃勤敏公(1)

作者:狂野暴豬·2個月前

乾隆年間某科會試,當塗人黃田鉞(後諡勤敏)闈應試,分在某字第一號舍。傍晚時分,見號舍門外有一子頻頻窺探,黃公詫異考場重地怎會有子,便正襟危坐觀察異狀。初更時分,子出現愈加頻繁,似進號舍又不敢。黃公素來膽識過人,上前細看,果見一子蓬頭服卻容貌豔麗,面帶怒容,心知非人,便厲聲喝問:“何方妖魅?來此作甚?”

子斂衽蹙眉道:“妾含冤,己向冥司申告,特來尋第幾號某生索命。尚書公若垂憐,請勿阻攔。”黃公暗忖某生是同鄉學友,若放任子索命,友人必死;又聽子稱自己“尚書公”,膽氣更壯。便問:“某生是我故,如何負你?不妨道來。”

子含訴說:“妾本農家,父親租種某生田地。某生收租時常來我家,屢出輕佻之語。後其喪偶,指天誓日要娶我為續絃,妾信以為真,遂與私通。往來年餘,妾屢催聘,他只敷衍推託。待妾懷孕再催,某生竟絕跡不來,反另聘他家子。臨產時,父親得知原委前去理論,某生矢口否認。妾抱病親往質問,卻被攔在門外。走投無路,只得懸樑自盡。”子泣訴:“如此薄郎,誓要報仇!”

黃公勸解道:“冤仇宜解不宜結。某生負心,人神共憤。但他既是我友,我不能坐視。今有一兩全之策:讓某生立書為證,承諾考後向你父親請罪,仍以翁婿相稱;將你骨遷葬其祖墳,冊封為繼室;他所娶之妻所生長子過繼為你子嗣;若他日後顯貴,誥命先追贈於你;再請高僧超度。如此可消你心頭之恨否?”

子沉思良久道:“願遵公命,只是便宜了這負心人!”黃公遂喚某生來。某生乍見鬼,嚇得躲在黃公後。黃公先斥其罪,再說明調解方案,某生叩首如搗蒜,連稱:“謹遵臺命!”並向子連連謝罪。子揮手道:“若非黃公,你我冤仇幾世難解!”

考後黃公督促某生履行諾言,與農家結親。當年秋闈,黃公與某生同榜中舉。後來黃至禮部尚書;某生任河道總督,子得封夫人誥命。

張叔未先生

嘉興張廷濟(字叔未)先生於乾隆丙午年(1786年)秋試時,寄居杭州。按慣例,考試期間常有商販到各寓所兜售品。某日,一商販在張家落布帕,裹十枚銀元,張先生目睹是同寓某生拾取,卻默不作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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