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走偏鋒的大明_第1091章 律法改革(1)

作者:郁雨竹·1個月前

第1091章 律法改革

薛韶道:“耕讀之士多出自這些豪族旁支,一邊耕作,一邊讀書,若因一人之罪便降罪於許多無辜之人,豈不寒心?事多了,只怕天下讀書人要說陛下嚴刑峻法了。”

薛韶的提議是,只斬主謀,將其家財全部抄沒充公,餘下之人查過,與案無關便放回,對其家人也可網開一面。

“或流放,或命其三代不得科舉仕便可,”薛韶道:“失去財產,又三代不得科舉,這對後代的打擊是極大的,我認為此法比單純的斬三族更能威懾人,且只論罪首,不僅能免去民間的戾氣,還能得到百姓的支援。”

潘筠:“你和陛下提過了?”

“上書過,但閣打回來了,於閣老說,時值當下,就該以嚴法懲治,以儆效尤。你知道的,陛下一向看重於閣老。”

薛韶理解于謙想用嚴法遏制貪墨,卻不認同。

“治貪不能一味的嚴,當嚴寬相濟。”

西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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