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我靠發瘋成了所有世界救世主_第32章 逃婚新娘(2)

作者:我種毛桃南山下·1個月前

【叮——發瘋值+20%,當前累計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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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染沒有回家。原主的“家”是一間租來的次臥,在城中村,月租一千五。房間很小,只能放下一張床、一個櫃、一張桌子。牆上著原主喜歡的電影海報——《穿普拉達的王》《實習生》《伯德小姐》。桌上放著一摞書——《第二》《醒來的》《房思琪的初樂園》。枕頭底下著一本日記,寫滿了字。林染翻開日記,看到最後一頁寫著:

“今天相親第49次。對方是個會計,35歲,離異,有房有車。我媽說條件很好,讓我別挑了。我沒有挑。我只是不想嫁給一個連話都說不到一起的人。我媽說我矯。也許是對的。也許我真的太矯了。28歲還不結婚,就是矯。結了婚就好了。大家都是這麼過來的。忍忍就過去了。一輩子很短的。”

林染合上日記,放在桌上。然後坐下來,開啟手機,給原主的父母發了一條長訊息。

“爸、媽:我走了。不是離家出走,是離開你們替我安排的生活。二十萬彩禮我會還,每個月還五千,還完為止。我不恨你們,但我不原諒你們。你們替我做的每一個決定,都讓我離死亡更近一步。我想活著,所以我得自己選。不用找我。我很好。第一次這麼好。”

發完訊息,關了機。

然後開始收拾東西。服、書、日記、海報。不多,一個行李箱就夠了。拉著行李箱走出城中村,走到地鐵站。地鐵站里人來人往,有趕著上班的白領,有揹著書包的學生,有提著菜籃的老人。沒有人注意到,沒有人知道剛剛逃了一場婚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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