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丸論破2之交織協奏曲_第98章 [罪]的定義(2)

作者:淺寧逍遙·1個月前

他很在一個地方逗留很久,但他一直像是酒吧裡有重新整理點一樣,在那邊出現,點上一杯最苦的酒,用上午不知道什麼手段賺來的錢。

和那個年工作的很多人都發現,無論學什麼,他的速度都是一如既往的迅速,力活,亦或是棋盤上的謀弈,甚至是被人抓去賭桌上進行遊戲。

他的話語也很奇怪,有時候會說自己是個天才,有時候說自己是個機人,聽到的人都當做了笑話,包括千田本人。

當用足夠多的假話麻痺自己,是不是可以忘記過往痛苦的回憶呢?他一直這麼想著。

可最終的結果,依舊是在酒吧中,給自己買上一杯最為苦的酒。

那傢伙,在那時還不是被稱作排【罪人】的存在,他所擅長的就是全心投到某個目標中,不計代價的完那個目標,包括自己的回憶——大腦被別的事佔據,因而忘卻了某些記憶。

但他忘不掉那一天,怎麼樣都忘不掉那一天,哪怕是用各種各樣雜七雜八的事務佔據自己的腦海,每天將自己的神經繃,一天只4小時的睡眠時間來疲憊大腦,著自己忘…

他都做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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