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影尋蹤之編外人員筆記_第296章 劇團的送禮潛規則(1)

作者:不自見·1個月前

3月22日上午,陸徵騎到半路,雨突然大了。他只好把腳踏車停在路邊一家雜貨店的屋簷下,等著雨小一些再走。雜貨店的老闆認識他,搬了把椅子讓他坐,還倒了一杯熱茶。

“陸同志,還在查劇團那個案子?”老闆是個五十來歲的胖子,姓錢,在劇團對面開了十幾年雜貨店,對劇團的事瞭如指掌。

“還在查。”陸徵接過茶杯,“錢老闆,你在劇團對面開了這麼多年店,對劇團裡的人應該很悉吧?”

悉,都悉。”錢老闆拉了一把椅子坐下來,“他們劇團的人天天來我這兒買東西,煙、酒、糖、茶,什麼都買。有些事,比他們團裡的人還清楚。”

陸徵心中一:“那你知不知道,劇團裡有沒有送禮的規矩?”

錢老闆嘿嘿笑了兩聲,低了聲音:“這你可問對人了。劇團裡送禮,那是明面上的事。逢年過節,演員給團長送禮,天經地義。不送的人,明年就別想有好角。”

“都送什麼?”

“什麼都送。煙、酒、茶葉、土特產,逢年過節再加點乾貨、補品。條件好的送手錶、收音機,條件一般的送點吃的喝的。反正不能空手。”錢老闆掰著手指頭數,“柳紅送得最多,隔三差五就來我這兒買好煙好酒,說是送人。我後來才知道,都是送給周團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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