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我私情_應有陽光(2)

作者:布鄉雪兮·1個月前

沒有圖片,沒有影片,只有純文字。

文字容,讓芮雲輕倒吸一口涼氣。

【@木梳桐Cloud:

關於今晚某些賬號散佈的謠言,以及十二年前,xxx第三中學初二(七)班發生的真實往事,如下:

1. 南溪柒,是我初中時代唯一真心相待的朋友。善良,有才華,熱繪畫。逝於校園霸凌,死於冷漠和縱容,死於一個照不到的角落。我是最後目擊者,亦是倖存者,更是終未能走出那片影的囚徒。

2. 施暴者名單:……

3. 我從未,也絕無可能,參與對南溪柒的任何傷害。相反,因試圖保護為連帶目標。最後看向我的眼神,是我此生夢魘。我自責於自己的無力和懦弱,但更痛恨真正的施暴者和幫兇。

4. 今夜造謠者,其心可誅。你們用扭曲的筆,塗抹逝者的鮮,踐踏生者的傷口,只為那點可悲的流量和骯髒的金錢。你們與當年那些施暴者,並無區別。

調.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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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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