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當個敗家紈絝_第105章 《漕運核算新法》與二十萬兩(1)

作者:幽魂纏身·12小時前

當李景瑜的《鳴蟲培育要略》在務府掀起小小漣漪,並將林昭的“雜學”之名拱向宮廷時,另一場由林昭“無心之言”引發的、更實質意義的震,正在戶部乃至整個朝堂,掀起波瀾。

錢多那夜秉燭夜書、嘔心瀝整理出的《關於漕糧損耗核算審計改良之芻議》,在呈遞給父親錢有道後,並未被束之高閣。錢有道這位老持重的戶部尚書,在仔細研讀數遍,並召集王主事等幾名心腹進行閉門商議後,敏銳地意識到,兒子這份稚但思路清晰的條陳,或許正是解決戶部多年漕糧損耗積弊的一把鑰匙。

條陳中提出的“核定標準”“樣審計”“盯異常”“完善閉環”等思路,雖然有些用語略顯生僻,但其核心——從憑經驗、憑覺的放管理,轉向有據可依、有法可查、重點突出的細控制——卻首擊要害。

經過與部中通漕務、賬目的老吏反覆推敲,將其中一些過於理想化或不切實際的細節進行修正和細化,並結合朝廷現有律例,戶部在極短的時間,悄然制定並下發了一份《漕運損耗核算審計新則》。

這份新則,首先明確了“標準損耗率”的核定程式和方法,要求各地漕司、糧倉,在戶部派員指導下,對本地儲存、裝卸、運輸環節進行實測,核定上報“合理損耗區間”,最終由戶部綜合平衡,下達“指令損耗率標準”。今後核算,即以此標準為準繩。

其次,推行“賬目分級查”制度。對歷年積舊賬,按區域、年份、數額,分等定級,取一定比例進行重點審計。對新賬,則實行定期隨機樣與異常必查相結合。這大大減輕了全面審計的力,提高了稽核效率。

第三,建立“異常波預警”機制。對損耗率連續超標、同一路線損耗差異巨大、或短時間損耗暴增等異常況,要求立即上報,戶部及巡漕史將啟專項核查。

最後,將損耗核算結果與相關員的考掛鉤。在標準甚至有所節約的,予以記錄嘉獎;連續超標或發現舞弊的,嚴懲不貸。力求形“有標準、有核查、有獎懲”的管理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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