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瘋才有活路_第73章 回聲(1)

作者:素衣彩蝶·22天前

陸辭的深度報道在六月第一個週二見報。

標題《工書》,副標題是——“一家律所如何教企業合法地繞過神損害賠償”。老董在見報前一天給他發了一條訊息:“這期報紙加印八萬份。”不是問句,是通知。陸辭回了個“收到”,把手機放在桌上,繼續改最後一稿。這篇稿子他寫了將近兩個月,從鼎信課件到手那一刻算起,每一個字都被方律師審過,每一個案例都做了理,每一個結論都有兩份以上的證據支撐。韓敏在報道里“信源K”——K是的姓的拼音首字母,也是林唸的主意,“Knowledge”,說這樣萬一被人猜到了,也能辯稱是泛指所有知識管理從業者。

報道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鼎信課件的容概述——不是全文公開,是選擇。陸辭把韓敏提供的合同模板和鼎信公開網站上對外展示的“合規示範”做了逐條對比:對外版本上寫的是“充分尊重勞者合法權益”,部版本上標註的是“此條款可有效降低神損害賠償風險”。這西頁對比表格被他放整版,表格名稱就“表一”。楊璐在編輯室校完“表一”最後一個單元格時說:“兩張皮,一針見。”

第二部分是裁量傾向分析。他把蘇敏、周小禾、許家明、黃素英的裁決書和鼎信課件裡對應三個城市的資料並排引用,證明鼎信在仲裁庭做出裁決之前就己經預判了裁量傾向,並提前向客戶發出了“優先促庭前和解”的建議。這意味著什麼?意味著企業不是無意中違規,而是明知趨勢卻仍然試圖封堵。楊璐在編者注裡寫了一段話——“這組對照所揭示的,不是某一個案的不公,而是某種制度的預判與設防。”

第三部分是陸辭自己的調查結論。他引用了劉芳提給松山勞局的合同條款樣本中那句越收越的措辭:“經過實地核查和座談會討論,相關條款存在被濫用的風險。”這句話和課件裡“建議優先採用庭前和解”被並排放在同一頁,中間只隔著一道白線。白線左邊是公共部門的正式認定,右邊是商業律所的部策略。它們互不相識,說的話卻互為印證。

稿子見報當天,楊璐在花店裡從頭到尾讀了一遍。讀到那西頁對比表格的時候,把報紙攤在長桌上,用指尖點著其中一行——對外版本的“尊重勞者合法權益”和部版本的“降低神損害賠償風險”被陸辭用紅框框在一起,旁邊標註了一行小字:“同一個條款,兩套說辭。”

“這就是鋒刃。”楊璐把報紙疊好放在桌上,“不是砍人,是把皮剝開讓人看裡面。”

當天下午,鼎信的危機公關啟了。他們在方公眾號上發了一篇宣告,措辭很剋制——“相關課件系離職員工個人整理,不代表本所正式法律意見。本所始終嚴格遵守法律法規,持續為客戶提供合規用工諮詢。”沒有點韓敏的名,沒有提“侵犯商業秘”,沒有說要起訴。林念把這篇宣告從頭到尾讀了兩遍,然後把手機遞給方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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