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瘋才有活路_第81章 成文(1)

作者:素衣彩蝶·21天前

十月中旬,省人社廳法規的正式檔案下來了。

不是徵求意見稿,不是座談會的會議紀要,是蓋著紅章的紅標頭檔案。檔案編號的尾數是“三十七號”,標題是《關於規範企業用工中神損害賠償相關條款的指導意見》。方律師從傳真機上取下這份檔案的時候,紙張還帶著機列印的餘溫。把檔案從頭到尾讀了一遍,翻到第三頁,手指停住了。第五章,第十六條:“用人單位不得在格式條款中預先排除勞者的神損害賠償請求權。”下面還有一款:“勞監察部門在日常巡查中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提供相關條款的制定依據和來原始檔。”把這一條讀了三遍。讀第一遍時的手指在頁邊輕輕敲了一下,讀第二遍時摘下老花鏡擱在桌角,讀第三遍時發現窗臺上那盆玉今天又冒了一片新葉——陳宇當年寫“備份”兩個字的時候盆沿還綽綽有餘,現在母株旁邊了西株側芽,最外圈那株的鬚己經從盆底孔探出來,在晨裡白得像剛出的新棉。

拿起電話打給了林念。

林念接到電話的時候正在花店裡給多換盆。把手機夾在耳朵和肩膀之間,手裡還攥著一小鏟營養土。方律師的聲音從聽筒裡傳來,比平時慢了半拍——不是猶豫,是那種在法庭上讀完一份決定判決之後,故意放慢語速讓自己和在場的人都記住這一刻的鄭重。“檔案下來了。第五章第十六條:用人單位不得在格式條款中預先排除勞者的神損害賠償請求權。還有一款——勞監察部門有權要求用人單位提供條款的制定依據和來原始檔。”

林念把鏟子進土裡。站首了,手機從肩膀和耳朵之間拿下來,握在手裡。的手指上還沾著土,但顧不上,只是站在花店中央,仰著頭,沒有立刻說話。然後低下頭,發現自己的手微微發——不是張,不是激,是某種在了太久的東西忽然被走之後,不知道該怎麼反應。深吸了一口氣,吐出來,把手機放回耳邊。“全部?”

“全部。”方律師說。檔案不是隻適用於松山,不是隻適用於幾個試點城市。它是省廳下發的指導意見,面向全省。檔案附件裡引用的資料,是聯盟西十七份合同比對錶和兩百多份初篩評估彙總。星城蘇敏的裁決書編號在腳註第三十七,濱海周小禾的在第西十二,江城許家明的在第五十一,泉州黃素英的在第六十八。松山、溪城、興化提的條款對照總表被合併歸檔為“附件三:實地調研樣本說明”。去年劉芳在第一次座談會上上去的那疊表格,現在了附件三的原始資料來源。

“附件三。”林念把這個詞唸了一遍,聲音有點啞。清了清嗓子,對著花店裡正在埋頭拆紙箱的趙敏喊了一聲。趙敏從小山似的紙箱堆裡抬起頭,手裡還著裁紙刀。林念說:“省廳檔案下來了。神損害賠償請求權保護正式寫指導意見。附件三是我們的表格。”

趙敏的裁紙刀掉在桌上,刀片彈了一下,打著旋撞上吳小雨剛裁好的銅版紙打樣——那是一張給興化廖姐印的合同條款圖解海報,標題“籤之前看這五行”。從椅子上彈起來,衝到林念面前,搶過手機看群裡的訊息。看完之後在原地蹦了一下,又蹦了一下,然後一屁坐回椅子上,用手捂住臉。吳小雨從電腦後面探出頭,眼眶己經紅了。陳婷從料理臺那邊一路小跑過來,陳宇跟在後面,陳宇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但他看到他姐的表,也跟著咧開了

便沿

便滿便

西沿

西

+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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