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白話文版_第二百六十三章明史列傳第六十四卷(1)李賢(1)(1)

作者:一招中興·1個月前

李賢

李賢,字原德,鄧州人。鄉試考中第一名,宣德八年考中進士。朝廷派他到河津考察蝗災,被授予驗封主事一職。師楊士奇想見他一面,李賢最終也沒去。

正統初年,李賢上奏說:“塞外投降的人住在京城的超過一萬。指揮使每月俸祿三十五石,實際只發一石,而投降的人反而實際發給十七石五斗。這樣一個降人相當於十七個半京的俸祿。應當逐漸把他們遷到外地,節省多餘開支,並且把禍患消除在萌芽狀態。”皇帝沒能採納。當時朝廷下詔,文武員的誥命,不滿九年任期的不給。李賢說:“以九年為限,有的員任期不滿,有的親人年老等不到年限,得不到誥命的人十有八九,這樣無法勉勵臣下。請求仍以三年為限更合適。”皇帝聽從了他。李賢升任考功郎中,後改任文選郎中。他跟隨皇帝北征,軍隊覆沒時僥倖逃回。

景泰二年二月,李賢呈上《正本十策》,容是:勤學習、注重警誡、戒除嗜好、遠離玩、謹慎行事、崇尚節儉、敬畏天變、勸勉貴戚近臣、整頓士風、團結民心。景帝認為很好,命令翰林員抄寫下來放在邊,以備隨時檢視。不久他又陳述戰車、火的好,景帝大多采納。這年冬天,李賢被提拔為兵部右侍郎,後調任戶部右侍郎。也先多次進貢馬匹,李賢認為運送金銀布帛給強敵,是自己削弱自己,不是好辦法。於是陳述邊防廢弛的況,于謙請求把他的奏章下發給各位將領。李賢又調任吏部右侍郎,他選取古代二十二位君主值得效法的事蹟,編《鑑古錄》,呈給皇帝。

英宗復位後,李賢兼任翰林學士,進文淵閣當值,和徐有貞一起參與機要事務。不久,升任尚書。李賢氣度端莊沉穩,上奏應對都切合關鍵,英宗十分重他。山東荒,國庫撥款賑災不夠,皇帝召徐有貞和李賢商議,徐有貞說賑災款項大多會被中間員侵吞。李賢說:“擔心被侵吞就不救濟,是因噎廢食。”皇帝於是下令增加賑災銀兩。

石亨、曹吉祥和徐有貞爭權,同時也忌恨李賢。各位史彈劾石亨、曹吉祥,石亨、曹吉祥懷疑是徐有貞、李賢的主意,向皇帝告狀,把兩人關進監獄。恰逢發生風雷災異,兩人得以釋放,李賢被貶為福建參政。還沒出發,王翱上奏說李賢可重用,於是留任吏部左侍郎。過了一個月,恢復尚書職,仍像以前一樣在閣當值。石亨知道皇帝偏向李賢,很憤怒,但無可奈何,於是假裝和他好。李賢也刻意低調,除非皇帝宣召否則不宮,而皇帝更加親近他,經常諮詢國事。

孛來靠近邊塞打獵,石亨說傳國璽在他那裡,可以突襲奪取,皇帝有些心。李賢說不可挑起事端,玉璽不值得珍視,事於是作罷。石亨更加厭惡李賢。當時皇帝也厭煩石亨、曹吉祥驕橫跋扈,屏退侍從對李賢說:“這些人干預朝政,各地來上奏的人先到他們府上,該怎麼辦?”李賢說:“陛下只要獨自決斷,趨炎附勢的人自然會散去。”皇帝說:“之前不聽他們的話,他們就滿臉不高興。”李賢說:“希逐漸控制他們。”在石亨、曹吉祥當權時,李賢有所顧忌不敢暢所言,但每次從容論事應對,對他們的制也很得力。等到石亨獲罪,皇帝又問李賢“奪門之變”的事。李賢說:“‘迎駕’是可以的,‘奪門’怎麼能作為後世的榜樣?皇位是陛下本來就有的,‘奪’就不合理了。況且當時僥倖功,萬一事,石亨等人不值得可惜,不知把陛下置於何地!”皇帝醒悟說:“對。”李賢說:“如果郕王(景帝)病重去世,大臣們上表請陛下復位,哪裡會有?這些人又怎麼能得到升遷賞賜,招權納賄的事又從何而起?老臣舊將仍在職位,哪裡會有殺戮貶黜的事犯天象?《易經》說‘開創國家、繼承家業,不能任用小人’,說的就是這種況。”皇帝說:“對。”於是下詔從今以後奏章不許用“奪門”二字,並商議革去西千多名冒功員的職。到化初年,那些被革職的人上訴請求恢復職,皇帝又聽從李賢的建議,一併剝奪了太平侯張瑾、興濟伯楊宗的爵位,當時輿論大為稱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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