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會審從十月二十六開始,由大理寺、刑部、史臺聯合審理。
審的不是蕭燼嚴——他還沒有被定罪,只是“候查”,留在將軍府中不得外出,府門外駐了一隊軍,名義上是“保護”,實則是看守。審的是證據,是那些從北疆八百里加急送來的文書、賬冊、信函,以及三個從北疆押解進京的證人。
第一個證人趙德,是北疆邊民互市的一個商人,西十來歲,面相老實,說話時總低著頭,一副不敢看大的樣子。他在大理寺堂上作證說,三年前靖北侯蕭燼嚴曾過他向狄人一批一批地賣出軍糧,每次都是深夜送貨,銀子走的是暗賬,他只負責牽線搭頭。他說這些話的時候聲音發抖,像是被嚇壞了,可每一句都咬得很準,時間、地點、數目,沒有一對不上。
大理寺卿問他:“你如何確定經手之人是靖北侯本人?”
趙德抬起頭,目閃爍了一下:“小人見過他的印信。靖北侯的私印,小的在北疆做了十幾年買賣,認得。”
第二個證人孫六,是北疆駐軍的一個糧草小吏,瘦瘦小小,一臉窩囊相。他說他負責軍糧出庫的登記,親眼見過幾批軍糧沒有運往駐地,而是裝上了狄人的馬車。他曾經想過上報,但蕭燼嚴的親兵警告他“管好你自己的事”,他就不敢再問了。
第三個證人是個老卒,說自己在巡夜時撞見過蕭燼嚴的親兵與狄人使者秘會面,隔著山谷看得不真切,但那形和馬匹都是靖北侯府的。
三個證人,三套證詞,互相印證,環環相扣。大理寺的員把證詞和文書一對,發現時間、數目、地點全部吻合——軍糧調撥記錄上寫的數量和趙德供述的完全一致,孫六的庫登記也和文書上的數字對得上,老卒的目擊時間恰好夾在兩筆易之間。證據鏈看起來像一條鎖鏈,每一環都扣得嚴嚴實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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