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玉她要踏青雲_第八十八章 逃奴罪(1)

作者:一點留白·1個月前

薛蟠的事還在等金陵馮淵案件的證據和訊息,暫時還沒有靜。林黛玉這邊卻是先有麻煩找上門來。

“林大人,金陵薛家的大姑娘狀告您窩藏逃奴,我們大人請您過去問話。”

逃奴罪,薛寶釵還真是從來不肯坐以待斃。

逃奴者按日杖,滿十日判流刑;窩藏逃奴者知必重罰,不知亦可能坐罪,並連帶鄰里、保甲、地方連坐。若是員則判流放,家產充公。

林黛玉心中不由得笑了一下,好一齣惡人先告狀,想拉自己下馬,還想把周圍人都連累了,讓以後無法面對眾人,可真是好細緻的心思。不過若是默默等著,那就不是薛寶釵了。

“諸位稍等,待我安排好衙門事宜。”

與長同僚代了一下,現下是什麼況,自己手上的事進展到了哪一步,順利的話下午還能回來繼續幹。

林黛玉也不好穿著自己的袍去做被告,只能換了一朱櫻的圓領袍,與差役一同去了京兆府,又吩咐了墨鳶去通知一干人等,可不會為自己沒做錯的事負責。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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