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堅第一財閥_第125章 經營類型(1)

作者:紅桃三兒·1個月前

一年五十萬元的薪水合同,與華爾街那些巨頭公司的ce0相比,無疑存在著顯著差距。

即便是許多中型金融公司的ce0,其年薪也遠高於這個數字。

況且恩斯特為擬定的合同中,激勵條款頗為厚。弗雷澤一年最高可拿到約二百萬元的薪酬。

不過全部滿足條件達到要求顯然不太現實,比如其中一項要求是一年拉到十億元的業務,這對於任何人來說都是極挑戰的目標。

按照恩斯特的估算,頂格薪資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不過一年拿到百十來萬元還是沒有太大問題的。

“一週時間夠嗎?”弗雷澤何時能夠前來上任。

畢竟目前尚未離職,且家在芝加哥,無論是辦理離職手續,還是搬家、查詢保姆等事宜,都需要一定的時間。

“我沒問題。事實上,由於孩子的緣故,我現在在麥肯錫只承擔60的工作量,辭職接會很方便。”澤肯定地回應道。

西

使v

西

opi

opi

50206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