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楨記_第107章 民法十策?卷一?甲七章?獎懲之策(1)

作者:青燈輕劍斬黃泉·2個月前

甲七章?獎懲之策

題解:《吳子·治兵》曰:“賞罰分明,則眾服;獎懲得當,則眾勸。” 此語雖源兵道,然施於屯墾實邊之業,亦為至理名言。蓋屯墾實邊者,乃固邊防、糧草、安邊民之本大計,以耕為核心,以勤為本,以規為保障,而獎懲之制,便是規制耕作、激濁揚清、固牢屯基之關鍵要策,缺一不可。

夫屯墾之興,在乎民心向背、士卒勤惰;實邊之,在乎規矩嚴明、賞罰有章。若無常設獎懲之制,則勤耕不輟、勉力墾者,無以得榮寵、獲褒獎,日久必生寒心,勤勉之風難以為繼;而惰耕怠業、廢弛農事者,無以懲戒、知戒懼,長此必生妄為,怠惰之氣蔓延滋長。如此,則屯墾之規難立,耕作之序難,倉廩難以充盈,邊地難以富庶,實邊之業亦無從談起,此乃屯墾施策之核心至理,更是實邊安境之堅實基。

故今立獎懲之策,明勸戒之嚴規,定褒貶之標準,劃獎懲之界限。使勤耕者,或獲糧米之賞,或得爵級之榮,或表彰之譽,令其勞有所得、功有所酬;使惰耕者,或罰勞役之苦,或奪糧米之給,或斥責之戒,令其怠有所懲、過有所戒。唯有如此,方能激勸萬民、整肅屯風,使屯墾之事有序推進,耕織之業日臻興旺,邊地倉廩充盈、民安阜,最終達至屯墾有序、邊地永寧、邊防永固之終極目標。

獎懲宗旨

屯墾獎懲之要,首在明宗旨、定初心,此宗旨非為苛責懲戒、濫施獎賞,乃為勸勤戒惰、規範耕作、穩固屯基、強屯固邊。屯墾實邊,糧食為,勤耕為要,獎懲之舉,核心在引導屯民勤勉勞作、深耕細作,珍惜邊地每一寸開墾之田、杜絕土地荒蕪,形“勤耕者賞、惰耕者罰,賞有其所、罰有其據”的良好風氣,凝聚屯墾合力、推屯墾興榮。

獎懲宗旨,核心在“賞罰分明、獎懲得當、勸勤戒惰、強屯固邊”十六字,字字切中獎懲之要、屯墾之需。賞罰分明,即賞有明確標準、罰有清晰依據,不偏袒、不徇私、不徇,使每一位屯民皆明是非、知榮辱、守規矩;獎懲得當,即賞合其功、罰當其過,既不重賞輕功、徒耗糧資,亦不重罰輕過、失卻人心,確保獎懲有說服力、有約束力,讓屯民信服;勸勤戒惰,即過厚賞激勵勤耕者、樹立榜樣,過嚴懲警示惰耕者、杜絕懈怠,激發全屯民的耕作積極與主;強屯固邊,即過獎懲規範屯民行為、提高糧食產量,穩固屯墾基、充實邊地糧儲,為實邊固境提供堅實支撐。

此宗旨循孫武“賞罰分明”之深謀,承吳子“賞罰分明,則眾服”之至理,使獎懲之舉不流於形式、不違初心,真正服務於屯墾實邊之大局,確保每一項獎懲規制,皆能激勵勤耕、警示惰耕,推屯墾事業有序發展、永續興榮。

使

便

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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