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毒妃從下堂妃到首席法醫_第379章 法證司的正名(2)

作者:雲遊潑墨·5個月前

顧臨風介面道:“陸司正所言極是。此次柳弘案,若無發檢驗、賬冊破譯、‘鷂子’證環環相扣,單憑口供,恐怕難竟全功,亦難服眾。法證之效,可見一斑。”

另一位員則對毒理檢驗更興趣,詢問起蕭燼所中之毒。陸清然沒有瞞,簡要說明了已分析出的幾種毒素分及解毒思路,但也坦言尚未完全攻克,正在加試驗。冷靜專業的態度,反而贏得了更多信任——沒有人是萬能的,承認困難並積極尋求解決,正是科學的態度。

結束時,這些員們的態度已然發生了微妙而深刻的變化。他們或許仍然不完全理解那些化學反應的原理,但卻真切地到了這套方法背後所代表的、一種截然不同的追求真相的路徑——理、客觀、重證據、輕口供(尤其是刑訊所得)、尊重事實邏輯。

就在這群高離去後不久,皇帝的正式旨意抵達法證司。不再是口諭,而是加蓋了玉璽、經由閣發出的正式詔書。

詔書首先肯定了陸清然及法證司在“顯德先帝被害案”及“肅清柳黨餘孽案”中的“忠勤卓著”、“專”、“功在社稷”。特別褒獎陸清然“以微之,明千古之冤;持公正之心,破佞之謀”。

接著,宣佈了一系列實質的擢升與授權:

一、擢升陸清然為正三品法證司卿,仍統領法證司,並特許其參與三法司重案會審,有獨立發表專業意見及要求補充調查之權。

二、擴大法證司編制,增撥專款,用於擴充實驗室、購置材、培養專業作及檢驗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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