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俠我來也1_第26章 泰山腳下(1)

作者:戀夜雨·29天前

立夏,螻蟈鳴,蚯蚓出,王瓜生。泰山的雨水在穀雨最後一天收了,立夏清晨的天是明的藍,藍得像老孫頭洗得發白的工作服掛在晾繩上,被風吹得鼓起來,像一個人張開雙臂。冬月把工作服從繩子上取下來,疊好,放在老孫頭床頭的椅子上。服上已經沒有老孫頭的氣味了,一年的風吹日曬,什麼氣味都散盡了。但冬月捨不得洗,洗了就把最後一點痕跡洗掉了。不洗,它就還在。不是氣味在,是心意在。心意不需要氣味,心意在心裡。

立夏前三天,趙小麥在九華山的藏經樓後面開了一片新的茶園。不大,一分多地,種的是從黑龍江帶來的刺五加種子和九華山本地的茶籽混播。不會種茶,老和尚站在旁邊看,不說話,不指導,就是看著。挖坑,坑挖深了,老和尚咳一聲。填淺一點,老和尚不咳了。種子放多了,老和尚咳一聲。倒出來一半,老和尚不咳了。蓋土蓋厚了,老和尚咳一聲。掉一層,老和尚不咳了。趙小麥一邊種一邊嘟囔:“師父,您能不能說話?咳一聲嚇得我心跳加速。”老和尚把念珠換到左手,右手從袖子裡出來,指了指天。天上有太,太很暖,暖得趙小麥把外套了,搭在石頭上。又嘟囔:“您是指‘天’還是指‘太’?”老和尚把手指收回去,閉上眼睛,捻念珠,不說話了。趙小麥不再問了,懂了。不是懂老和尚的意思,是懂自己不需要什麼都懂。不懂就繼續種,種著種著就懂了。

立夏當天,泰山腳下的氣溫升到了二十五度。冬月在茶園裡給茶苗搭遮網,不是怕曬,是怕曬過了。葉不耐強照太強,葉綠素會分解,葉片會發黃,葉尖的熒會變暗。暗了不是滅了,是回葉脈裡,等傍晚再出來。茶苗知道什麼時候該亮,什麼時候該暗。不需要人教,它自己會調節。人也是一樣,什麼時候該說話,什麼時候該閉;什麼時候該出手,什麼時候該收手;什麼時候該堅持,什麼時候該放棄。茶苗沒有大腦,但茶苗有智慧。智慧不是知識,是知道該在什麼時候做什麼事。老孫頭有智慧,他不識字,不懂共振網路,不知道什麼432赫茲,但他知道什麼時候該澆水,什麼時候該翻地,什麼時候該敲鑼,什麼時候該閉。閉的時候,他端著茶杯坐在石墩上,看著遠方。遠方是山,山不說話,山只是在那裡。

立夏當天中午,青龍從龍虎山走到了武夷山。他走了一個多月,從九華山到龍虎山,從龍虎山到武夷山。山連著山,脈連著脈,他的腳印連著腳印。走累了就坐在路邊喝水,水是從山澗裡接的,涼的,帶著石頭和青苔的味道。他喝著水,想起了老孫頭的茶。老孫頭的茶不是這種味道,老孫頭的茶裡有旱菸味、泥土味、銅鏽味。不是茶不好,是他喝的不是茶,是老孫頭。老孫頭泡的每一杯茶裡都有他自己,他倒進土裡的第一杯新茶,他自己沒喝,但茶裡有他。他的心意在茶裡,茶裡就有了他。心意是最難模仿的東西,你可以模仿一個人的作、語言、表,但你模仿不了他的心意。心意是獨一無二的,像指紋,像掌心的金印記。印記不是刻上去的,是從心裡長出來的。

立夏當天下午,椿央在九華山的石壁前遇到了一隻蝴蝶。蝴蝶是黃的,翅膀上有一對黑的斑點,在石壁前的野花上飛來飛去。出手,蝴蝶落在的指尖。翅膀一開一合,像在呼吸。看著蝴蝶,忽然想起一件事——去年的立夏,還在京都的佛堂裡對著青石板發呆。那時候不知道九華山在哪裡,不知道泰山在哪裡,不知道自己是從哪裡來的。一年後的立夏,站在九華山的石壁前,指尖停著一隻蝴蝶,後是一片自己親手種下的茶苗,手心裡有一個金燦燦的印記,心裡有一個刻在骨頭上的“覺”字。不是同一個人了。了另一個自己。這個自己不是從石頭裡蹦出來的,是茶苗一毫米一毫米長出來的,是種子一粒一粒發芽發出來的,是球一天一天亮出來的,是老孫頭一口一口茶喂出來的。老孫頭不在了,但他喂的茶還在。茶在,他的味道就在。味道在,他就沒有走遠。

蝴蝶飛走了。椿央看著蝴蝶飛走的方向,那個方向是東北。黑龍江的方向,趙小麥家鄉的方向。不知道蝴蝶能不能飛到黑龍江,但知道趙小麥能。趙小麥從黑龍江一路搭車到了九華山,幾千公里的路,沒有火車,沒有飛機,靠的是兩條和一顆心。心到了,人就能到。人到了,就能種茶。茶種了,就能活。活了,就能開花結果。結了果,就能結出新種子。新種子被風帶到更遠的地方,落在更遠的土裡,發更遠的芽,開更遠的花,結更遠的果。遠沒有盡頭,種子有。種子知道該在哪裡停。停下來的地方,就是家。家不是房子,是有人記得你的地方。記得你的人不在了,你記得的人還在。你記得的人不在了,你記得的茶還在。茶在,家就在。

立夏當天傍晚,冬月在老槐樹下泡了三杯茶。一杯給自己,一杯放在老孫頭的石墩上,一杯放在那把空竹椅上。空竹椅是春分那天老槐樹下多出來的那把,誰也不知道是為誰準備的。冬月把茶放在椅面上,茶湯的熱氣在暮中凝白霧,白霧裡有一個人影。不是老孫頭,是一個年輕人。二十出頭,寸頭,穿著一件褪了的軍綠夾克,腳上一雙解放鞋,鞋上沾滿了泥。他站在白霧裡,看了看冬月,又看了看那杯茶,手端起來,喝了一口。然後他放下杯子,對冬月說:“叔,這茶真甜。”冬月看著那個人,沒有說話。白霧散了,人影也散了。茶杯還在,茶了一半。冬月端起自己的那杯,喝了一口。甜的。不是棗的甜,不是糖的甜,是年輕人說的那種“真甜”。甜得像第一次喝到好茶的人發出的驚歎,驚歎裡沒有雜質,沒有保留,沒有目的。就是單純的、發自心的、覺得好喝就說出來了。說完了,茶喝完了,人走了。走之前,他留下了一句話:“叔,我還會來的。”冬月不知道那個人是誰,從哪裡來,到哪裡去。但他知道,那個人會來的。立夏的茶是甜的,他喝到了甜,就會記住這個味道。記住了,就會再來。不是為了茶,是為了這個甜。甜在心,心在了,人就會來。不是現在,是以後的某個立夏。某個立夏的傍晚,他會從山下一步一步走上來,走到老槐樹下,坐在那把空竹椅上,端起那杯為他泡了一整天的、早已涼了的茶,喝一口,說一句:“叔,我來了。茶還是甜的。”

立夏後第一天,趙小麥在九華山的茶園裡發現了一株不一樣的刺五加。不是種下去的,是自己冒出來的。葉片比普通的刺五加大一圈,是墨綠的,背面不是白,是淡金的絨。葉尖上有一粒比針尖還小的蒼藍的熒。熒在晨中微微發亮,像一隻剛睡醒的眼睛。蹲下來,用手那粒熒。熒沒有滅,反而更亮了。亮到的手指被穿管在中顯現出來,像一張紅的網。網中的在流,流向心臟。心臟跳一下,熒就亮一下。跳兩下,亮兩下。不是熒在跟心臟互,是心臟在跟熒。趙小麥的心跳頻率是432赫茲——不是天生的,是在九華山住了近兩個月,天天喝這裡的茶,呼吸這裡的空氣,吃這裡的飯,睡這裡的覺,432赫茲的頻率在不知不覺中的一部分。不知道自己有了這個頻率,不知道手心裡正在慢慢長出一個印記,不知道肩胛骨下方正在浮現一個“覺”字。只是在種茶,澆水,翻地,除草。做著做著,就變了茶的一部分。茶不需要理解,茶只需要在。

滿

穿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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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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