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飆:我,檔案科警察,橫推京海_第74章 報銷憑證(2)

作者:愛吃鹽菜肉的王聖子·2個月前

陳默接過清單,開始快速瀏覽。他的目一行行掃過,治安支隊、刑偵支隊、法制支隊……然後,停在了“經偵支隊”那一欄。

經偵支隊名下有三條記錄。前兩條正常。第三條:

“憑證號:JZ-2021-XXXXX。事由:與泰建公司通專案建設風險防範。時間:X月X日晚。地點:靜園會所。金額:3850元。經辦人:趙永革。審批人:曹闖。備註:發票、審批單、接待清單齊全。”

白紙黑字,清清楚楚。審批人一欄,赫然寫著“曹闖”!曹闖副局長,親自審批了這筆在“靜園”發生的、高額的、與泰建公司之間的“工作接待”!

陳默的瞳孔幾不可察地收了一下,但表沒有任何變化。他點了點頭,用筆在這條記錄旁邊輕輕打了個勾,表示己核對。然後繼續往下看。

清單核對完畢,總共一百多條記錄,金額從幾百到幾千不等。“靜園”那條,是金額最高的幾筆之一,地點也最為特殊。

“王姐,清單我看過了,沒問題。憑證都齊吧?”陳默問。

“齊了,我都核對過。每張發票後面都著審批單和清單。”王會計肯定地說,“就是經偵那筆‘靜園’的……要不要單獨跟張主任,或者跟經偵那邊再確認一下?畢竟這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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