蕭承是在第三次看到“建議暫緩”四個字時,決定出手的,不是第一次,第一次,他只是多看了一眼。
那是在一份極為普通的例行彙總裡。文字寫得乾淨、工整,用詞也極其規範,理由無可挑剔,舊案涉及年限久遠,資料叉複雜,需進一步核驗;牽涉多存檔部門,尚待會籤意見;若貿然推進,恐有疏,不利於後續定論。
每一句,都是對的,第二次,他開始留意,同樣的“建議暫緩”,出現在另一條線裡。案不同,部門不同,起草人也不同,可結構卻驚人地相似,先肯定前期工作“已有進展”,再強調“仍需謹慎”,最後落在一句看似溫和、實則沒有任何時間指向的結語上。
“建議暫緩,待條件後再行推進。”
條件是什麼?什麼時候算?沒有人寫,第三次,他確認了,那一刻,蕭承才真正意識到,這不是個別員的自保,也不是流程偶發的遲滯,而是一條被人為拉長的線,不是失誤,不是謹慎過度。
而是一種極其、極其老練的策略,真正高明的地方就在於,它永遠不正面反對你,它不說“不該做”,它只說“現在還不是時候”,而對這種策略,最忌諱的,恰恰是直接對抗,你不能斥責它。
因為它站在“穩妥”的一側,你不能催促它,因為它始終在“推進”的名義之下,你甚至不能指責它慢,因為它的每一步,都嚴格遵循著規矩本。
蕭承很清楚,如果他選擇在朝議上點名,選擇在會上質疑“為何遲遲無果”,那麼下一刻,對方就會順勢把所有理由攤開,流程複雜、責任重大、任何一個環節出錯,都會影響全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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