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企權斗:一位副總的破局之路_第12章 反擊的準備(1)

作者:北冥神蛟·2個月前

六月下旬,整改報告上報國資委。隨附的,還有對相關責任人的理建議。周啟明的名字列在“通報批評”一欄。

報告送走第二天,周啟明去了市紀委。不是去反映問題,而是去送材料——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工作總結。接待他的是紀檢二室主任,姓方,以前在工作中打過道。

“周總親自送材料,太客氣了。”方主任西十多歲,說話乾脆。

“應該的。順便也想請教個問題。”周啟明坐下,“最近我們公司安全生產出了點事,班子在研究理時,有不同意見。想諮詢一下,這種況下,責任該如何界定?”

“安全生產責任,有明確規定。”方主任說,“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誰分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如果分工明確,就按分工來;如果分工不清,主要領導負總責。”

“如果主要領導讓非分管領導牽頭整改,整改完了,還要追究非分管領導的責任,這合適嗎?”

方主任笑了:“周總,你這是案例諮詢啊。原則上,整改是補救措施,不能代替事前責任。但非分管領導主承擔急難險重任務,應該鼓勵,而不是追責。當然,況要分析。”

點到為止。周啟明道謝離開。他知道,方主任的話,代表了紀委的態度。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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