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趙桓,靖康血仇_第62章 工匠營(2)

作者:wwf煉心·1個月前

6. 營造作:負責城堡、房屋、道路、水利設施的勘察、設計與施工指導。

7. 雜作:涵蓋皮匠、編織、陶瓷等其它手工業。

各作設都頭或匠頭,負責本作事務。另設“料案”負責原料採購、儲存、分配;“工案”負責工匠名冊、考績、任務分派、質量檢驗;“研備所”由趙桓首接指導,老陳及數核心匠師參與,負責新技、新工藝的試驗與儲備。

二、人員擴充與待遇提升。 在全軍、全控制區,甚至過侯三的報網向外,重金徵召、聘請各類工匠!不論出,只要有一技之長,願為復國軍效力,一律優厚待遇:高於普通士卒的餉銀,分配較好的住所,家屬妥善安置,有功者重賞,並可授予相應“匠師”頭銜,一定特權。同時,在工匠營推行“學徒制”,挑選心靈手巧、忠誠可靠的年輕人,跟隨各作匠師學習,快速培養後備力量。工匠地位,必須提高!要讓有一技之長者,在復國軍人尊敬,生活無憂!

三、原料保障與渠道開拓。 原料問題,單靠工匠營無法解決,需全域統籌。趙桓下令:侯三的探買行,將獲取各類工匠原料,提升到與獲取糧食、報同等重要的戰略高度!不惜代價,開闢更多蔽渠道。劉老丈的輜重營,需配合建立專門的原料倉庫和管理制度。同時,加大對控制區己發現小型礦點(鐵、煤、等)的勘探與保護開採力度。必要時,可組織銳部隊,對偽齊控制的己知礦點或原料囤積地,發針對襲擊,奪取原料。

西、鼓勵創新與標準制定。 在工匠營設立“格獎金”,對提出有效改進工藝、發明新械、解決生產難題的工匠,予以重獎,並以其名命名該改進或發明。由“研備所”牽頭,逐步制定復國軍部各類械、工的製作標準與驗收規範,力求統一制式,便於批次生產、維修和互換零件,提升效率與可靠

五、軍事化管理與任務保障。 工匠營雖非戰鬥部隊,但實行準軍事化管理,紀律嚴明,任務就是“生產”。各軍、各戍堡所需,需提前規劃,統一向工匠營“工案”提請求,由“工案”據任務緩急、原料存量和各作產能,統籌安排生產計劃,按期付。非特殊況,各軍不得擅自向工匠營索要工匠或干涉生產。

藍圖繪就,雷厲風行。趙桓親自掛帥,老陳鐵匠被正式任命為“工匠營總管”,授“匠作都統制”銜(雖無統兵權,但地位尊崇)。侯三、劉老丈全力配合。命令下達,復國軍上下迅速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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