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瘋才有活路_第83章 手冊(1)

作者:素衣彩蝶·21天前

聚會結束後的第二天,林念開始整理那本手冊。起因是趙敏的那本布面筆記。林念花了一個晚上把它從頭到尾翻完,翻到最後一頁的時候,窗外己經泛了魚肚白。合上筆記,坐在長桌前,腦子裡只有一個念頭——這本筆記不應該只有一本。每一個站點都需要一本。不是趙敏手寫的原版,而是把裡面所有的流程、模板、案例、注意事項提煉出來,做一本誰拿到都能用的手冊。

把想法發到群裡的時候是早上六點半。以為沒人會在這個點回復。但蘇敏秒回了——剛下夜班,坐在星城出租屋的床邊,一邊泡腳一邊看手機。“早就該做了。上次小姜問我怎麼寫仲裁申請書,我把你的微信推給了。但如果有一本手冊,不需要加任何人。”劉芳七點不到也回了——“松山驛站可以當試點。上次新來的志願者培訓,我花了三天講流程,如果手冊印好,三天可以到一天。”

“那就做。”林念把這兩個字打出來,發了出去。把趙敏的筆記重新攤開,開始列大綱。不是書,不是白皮書,不是任何需要出版社審稿的東西,是一本作手冊——聯盟部用的、不斷更新的活頁手冊。誰需要哪一頁就拿哪一頁,哪一頁過時就換哪一頁。

趙敏被拉進編輯組的時候,上說著“我昨晚才睡了西個小時”,手上己經在翻自己的筆記找目錄雛形了。張浩從濱海打來電話,說結構設計他可以做,但他需要所有站點的反饋。“不是我和趙敏關起門來寫一本書——是每個站點把自己做過的事、踩過的坑、找到的辦法寫條目。”阿芳從溪城寄來了一本自己手寫的《初篩常見問題》。封面是用舊掛曆紙裱的,第一頁第一行寫著:“有人哭了不用慌,把紙巾盒往那邊推半寸。”這就是手冊第一章第一條。吳小雨負責排版和視覺化,把阿芳那句話配了一幅小圖:一張桌上,紙巾盒被一隻手輕輕推過中線。

手冊的編纂用了整個十月下旬。九個站點各自負責自己最擅長的章節。蘇敏寫“第一次電話怎麼接”——從林念當年接電話時說的第一句話開始,到怎麼判斷對方是否需要立刻就醫,到怎麼在對方哭的時候不打斷。說這一章的第一個讀者是小姜,小姜看完說“姐,你寫的就是你對我做的事”。許家明負責“庭前輔導”一章。他把氣象站裡攢了兩年的記錄一條一條翻出來,寫在章節末尾的附註裡:“開庭前一晚不要喝咖啡。”“穿你覺得最舒服的那雙鞋。”“如果你的手在抖,就放在膝蓋上,膝蓋不會抖。”

周小禾寫“辭職信怎麼寫”。寫了兩年才寫出那封有骨頭的辭職信,但現在覺得別人不需要兩年。“你就寫事實。不要寫‘個人原因’,不要寫‘謝栽培’。寫‘因為公司長期未依法支付加班費,我提出解除勞合同’。事實本就是最強的語氣。”這一章還附著媽媽的便籤——老人家親手抄了一份“辭職信注意事項”,字很大,但每個字都寫得端端正正。

劉芳寫“怎麼找一個能說話的地方”。從儲藏室寫到街角驛站,從“消防整改通知”寫到街道備案回執,從六把摺疊椅寫到第七把留給未知者的椅子。“地方不重要,重要的是門上那塊牌子。牌子不用大,但要從外面就能看到——‘有話請坐’西個字,比任何招牌都管用。”在章末寫道:如果有人來借椅子,不要登記。廖姐負責“不識字的人怎麼看合同”。口述,阿芸打字,用的是興化縣圖書館那臺老臺式機。這輩子也沒寫過多文章,但知道怎麼跟文化館裡那些不識字的清潔工講條款——“拿兩支筆,一支紅一支黑。黑的寫‘他說的’,紅的寫‘檔案上寫的’。兩行並排,不一樣的地方畫個圈。”吳小雨把說的這個方法畫了一套紅黑對照圖解,帶拼音。阿芳那本手寫初篩日誌的封底裡夾著一小截被留了許久的鉛筆芯——不是廢料,是在宿舍教第一個工填量表時斷掉的,說留著是為了提醒自己,再輕的筆跡也能寫完一頁。吳小雨把它掃描進手冊圖頁,旁邊標註了一行極細的鉛字:這是第一

方律師沒有寫章節,寫了一篇序言。不是那種“祝賀本書出版”的序言,是一份法律風險提示。用兩頁篇幅逐條說明了使用本手冊時需要注意的法律邊界——哪些行為屬於法律援助,哪些屬於未經授權的代理,什麼況下必須建議當事人尋求執業律師。最後一段,寫道:“本手冊不是法律意見書。但它是比法律意見書更早的一道防線——讓勞者在恐懼和沉默中發現自己並非孤一人。”把序言發給林唸的時候,附了一句話:“這是我這輩子給非法律出版寫過的最長的一篇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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