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瘋才有活路_第84章 活頁 十一月的第一個周六(1)

作者:素衣彩蝶·21天前

十一月的第一個週六,花店裡多了一樣東西。

不是花,不是多,不是白板上新寫的待辦事項。是林念用了三個晚上寫的一篇短文。列印在A4紙上,頁邊距留得很寬,字型比平常的檔案大兩號,行間距調到一點五倍。把這篇短文放在了《活頁——勞者互助作手冊》的扉頁後面,夾在方律師的序言和第一章之間。沒有裝訂,用一枚回形針彆著。回形針是陳宇從學校帶回來的彩那種,他說綠最配扉頁,因為扉頁上吳小雨畫的那盆多葉片是綠的。

這篇短文沒有標題。林念寫的時候試著加了幾個標題,都覺得太重、太正式、太像以前寫的書。不需要再寫一本書,只需要寫一段話。一段翻開手冊第一頁就能看到的話。

短文是這樣寫的——

“這本手冊不是任何一個人寫的。它的作者是九個城市裡十幾個普通人——他們以前是超市理貨員、工廠工、廣告文案、程式設計師、花店店主、保潔員。他們中有人不識字,有人寫過書,有人第一次拿筆是在仲裁庭門口。他們把自己走錯的路、摔過的跤、哭完之後乾眼淚想明白的事寫下來,不是為了讓別人誇他們勇敢,是為了讓你不用再走一遍。

這本手冊沒有版權。你可以影印、拍照、撕下其中一頁在你公司的公告欄上。你可以把它念給不認字的人聽,可以用手機一個字一個字對著抄,可以把它翻譯你家鄉的方言、你車間的暗號、你和你同事在茶水間裡發明的手語。這本手冊不用署我的名字。在你需要它的那一刻,它就是你的。

如果你讀完這本手冊,覺得裡面了什麼,那就是你該寫的那一頁。”

林念把這篇短文發到群裡的那天晚上,廖姐是第一個回的。晚上七點整坐在興化縣圖書館電子閱覽室裡,用那臺老式桌上型電腦一個字一個字地打——“林念姐,最後那句可以抄在我發給大家的便籤本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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