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瘋才有活路_第88章 落筆(1)

作者:素衣彩蝶·29天前

方律師從北京回來之後,聯盟在花店開了一次會。不是週會,不是策略會,是方律師要求的。在群裡發訊息說“有事要當面講”,語氣和兩年前第一次來花店時一模一樣——不繞彎子,不帶緒,但每個字都讓你知道這事不能拖。

人到得很齊。蘇敏從星城開車過來,帶著小姜。周小禾請了半天假,媽給塞了一袋剛出鍋的韭菜盒子讓帶著路上吃。許家明帶著老婆孩子,他兒子己經能準確地出花店裡每個人的名字了。劉芳從松山坐城際公來,到的時候驛站那邊還有三個志願者在值班。許雯坐了六個小時大,阿芳給裝了一保溫杯艾草水讓路上喝。阿芸從泉州來,黃素英又沒能來——今年被提了樓層領班,排班更了,但讓阿芸帶了一張新照片,照片裡站在酒店員工表彰會的臺上,背後拉著一條紅橫幅。廖姐也沒能來——興化太遠,但在群裡發了一條語音,背景裡是圖書館閉館的音樂聲:“你們說吧,我在這兒聽著。”

林念把長桌乾淨,多往窗臺上挪了挪,騰出位置給大家放東西。陳婷煮了一大壺陳皮水,陳宇把杯子一個一個擺好——他現在擺杯子己經不需要數了,九個站點,花店裡還有幾個,他心裡有數。

方律師最後一個到。推門進來的時候,花店裡的聲音靜了一瞬,不是因為張——是因為手裡拎著的公文包比平時鼓了一倍。把包放在長桌上,開啟,拿出一份檔案。不是裁決書,不是課件,不是指導意見,是一份《立法建議專案徵集表》——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印製的正式表格,編號、紅頭、水印,一樣不

“人社部法規司的調研員上週聯絡我。”方律師把表格放在桌上,“今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規劃正在徵集建議專案。法規司在起草一份關於勞合同法修改的調研報告,其中‘神損害賠償’被列為需要進一步論證的專題。他們需要來自基層的立法建議材料——不是學者的論文,不是律師的代理詞,是實際經歷過格式條款爭議的勞者的書面意見。”

花店裡沒有人說話。蘇敏把手裡那杯陳皮水放在桌上,杯底到木桌面發出很輕的嗒一聲。周小禾把韭菜盒子的塑膠袋繫又解開又繫。許家明彎腰把兒子掉在地上的魔方撿起來,但忘了遞回去,就握在手裡。然後趙敏開口了:“格式條款、神損害賠償、勞合同法——這幾個詞被放進同一張立法建議表裡。”方律師把表格翻到最後一頁。“這不是我們申請的。是他們主發過來的——他們需要基層案例,我們就是基層案例。省廳指導意見從調研到出臺用了將近一年,而現在,同樣的路徑正在從省級向全國層面延。我們真正要做的,是讓立法說明裡‘實地調研發現’後面跟著的不只是松山、溪城、興化的表格,而是更多站點的署名意見。”

蘇敏站起來。從前坐的位置一首是花店長桌靠窗的第二把椅子,今天坐在那個位置上的是小姜。走到方律師面前,低頭看著那份表格。“意見誰都能提。但立法建議不是誰都能被採納。兩年前,我們在仲裁庭上還要解釋什麼持續人格尊嚴侵害——現在,這個詞要被寫進立法建議裡了。”

“不是‘要’被寫進。是‘可能’被寫進。”方律師糾正,用的是一貫的措辭嚴謹,但糾正的時候角有極淡的弧度——不是笑,是那種老律師終於能在專業場合說真話時才會流的弧度,“立法調研報告會引用各地的意見。我們提的意見越詳實、越、越有案例支撐,調研報告裡‘基層實踐表明’這五個字後面跟著的,就是我們寫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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