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宋?始皇讓你見識大秦鐵蹄_第48章 官田風波(2)

作者:一粟否·1個月前

話音未落,行刑計程車兵便手持木上前,沉重的板子落在涉案者上,慘聲此起彼伏。圍觀的民眾噤若寒蟬,無人再敢妄言,原本躁緒徹底平復下來。

隨後,李忠著手分化安,宣佈新規:“原佃戶凡無劣跡、願遵守新租約者,可保留不超過二十畝的優先承租權,但需重新登記備案,超出部分一律收回,納統一分配;外來戶及無地流民,凡持有吳縣戶籍或有可靠保人者,皆可參與剩餘田畝的承租資格競爭。”

他頓了頓,繼續道:“即刻立‘田分配臨時公署’,由縣衙吏、靖安司人員,及原佃戶、外來戶雙方各推選三名民選代表共同組,共議分配細則,確保公平公正。”

臨時公署,各方代表依舊爭執不休。原佃戶代表堅持要全額保留原有田畝,外來戶代表則主張全部籤分配,互不相讓。李忠耐心聽完各方訴求,提出了一套折中方案,得到了吳縣縣令的全力支援,也讓多數代表無從反駁。

這套“籤+考評”的新制,兼顧了公平與實效:首先進行基礎資格籤,將所有符合條件的農戶名單錄名冊,由縣衙加蓋大印封存籤筒,在眾人監督下公開取承租資格,確保每個合格農戶都有平等機會;獲得資格後,並非首接擇田,還需過“農事考評”——由經驗富的老農、縣衙農、民選代表組考評小組,實地檢視農戶自有或曾耕種田地的作長勢、農使用況、田間管理水平,並詢問其後續種植計劃,考評分“上、中、下”三等;最終按籤順序結合考評等級擇田,同等籤順序下,考評等級高者優先;同等考評等級下,籤順序靠前的優先,既鼓勵耕細作,又保留了運氣公平的屬

此外,李忠還規定,所有承租農戶需簽訂統一制式租約,明確租額、承租年限及義務,包括不得拋荒、需嘗試採用府推廣的新農技等;同時立“田務監督會”,由民選代表組,有權舉報拋荒、破壞田地、違規轉租等行為,一經核實,立即收回田畝,重新分配。

方案公示後,雖仍有數人嘀咕不滿,但在李忠的鐵腕震懾與規則的相對公平下,大多數農戶都表示接籤當日,縣衙外廣場上人山人海,籤筒在眾目睽睽之下被反覆搖,每一個名字被念出時,都伴隨著歡呼或嘆息,秩序井然。

老佃戶孫老蔫中了靠前的籤,本以為能選到一塊上等水田,卻因平日守舊,不願嘗試新式農,考評只得了“中”,最終只能選了一塊中等田地,雖心有不甘,卻也不敢反駁,默默在租約上按了手印。外來戶趙大河則截然相反,他原在家鄉有一小塊薄田,卻打理得井井有條,還主府農技人員請教新農技,考評得了“上”,即便籤順序靠後,也優先選到了一塊水充足的上等水田,喜極而泣,當場便帶著家人去田間丈量,規劃耕種。

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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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

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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